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江苏省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认定的通知》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省属相关单位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拟认定13个示范小剧场和10个小剧场精品剧目,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7798854,邮箱:jswlysc@163.com。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