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发布日期:2023-01-12 09:00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杨志纯(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工作。

  常胜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艺术创作生产和厅机关运转、新闻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分管江苏艺术基金和厅干部人事工作,分管办公室、艺术处、人事处和江苏省国画院、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江苏省戏剧文学创作院、江苏省书法院、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江苏省文化大厦管理中心。

  拾 峰(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文物局局长,南京博物院党委书记):主管江苏省文物局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资源开发处、文物管理处、文物保护处、博物馆处、革命文物处和江苏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钟景春(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主持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钱 钢(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代管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代管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和南京图书馆、江苏省文化馆。

  李 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国内旅游推广及厅党的建设工作,代管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产业发展处、旅游推广处、直属机关党委,代管离退休干部处。

  马 龙(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及安全监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代管文化、文物、旅游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市场管理处(安全监管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代管行政审批处。

  陈 芬(一级巡视员):协助负责科技教育及财务审计工作,协助分管科技教育处、财务处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江苏省戏剧学校、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承办厅长交办有关事项。

  徐循华(二级巡视员):协助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工作,协助分管产业发展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承办厅长交办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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