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0-00061 | 主题分类: | 综合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0-05-27 |
文号 | 苏文旅发〔2020〕45号 | ||
名称 | 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荐 及我省培育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并开展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0〕5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荐工作,并进行后备单位培育。
现将通知转发各地,请各地根据通知要求,优先推荐我省首批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以及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内单位进行申报。在此基础上,按照通知内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方案》所列遴选标准,另外择优确定2-3家单位进行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并以适当形式公示后联合上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未予上报的单位将择优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江苏培育单位名录,后期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其乡村旅游发展进行重点指导与培育,并在我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遴选中优先推荐。
请各地认真学习领会通知要求,对照重点村遴选标准,推荐乡村旅游发展成熟度高的单位进行申报,并于6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报送至邮箱63901367@qq.com。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陈海晴025-83421335;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徐海斌025-83392457。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0〕52号)
2.首批江苏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
3.江苏省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