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发布日期:2023-08-15 17:35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杨志纯(厅党组书记、厅长):主持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工作。

朱 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艺术创作生产和江苏艺术基金工作,分管艺术处和江苏省国画院、江苏省美术馆、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江苏省戏剧文学创作院、江苏省书法院、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拾 峰(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文物局局长,南京博物院党委书记):主管江苏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财务审计工作,分管资源开发处、文物管理处、文物保护处、考古管理处、博物馆处、革命文物处、财务处和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江苏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江苏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 

钱 钢(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分管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和南京图书馆、江苏省文化馆。

陈咏梅(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主持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李 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经济运行分析、国内旅游推广、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及厅党的建设、离退休干部工作,分管产业发展处、旅游推广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马 龙(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文化、文物、旅游行政审批、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及安全监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处、市场管理处(安全监管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钱 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负责厅机关运转、新闻宣传、意识形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科技教育和网络安全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技教育处和江苏省戏剧学校、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江苏文化大厦管理中心。 

徐循华(二级巡视员):协助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科技教育工作,协助分管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处和江苏省戏剧学校,承办厅长交办有关事项。 

孙士泽(二级巡视员兼江苏省国画院党总支书记):主持江苏省国画院日常工作,协助负责厅干部人事工作,协助分管人事处,承办厅长交办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