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3 11:26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物局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消防救援支队,省直有关单位: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闽东北廊桥之万安桥发生火灾,文物损毁严重,教训极为深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文物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定于2022年8月至9月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整治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江苏文物建筑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文物安全风险隐患面广量大,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文物和宗教场所火灾事故教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要求,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针对本辖区内文物资源特点和保护利用状况,认真研判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文物火灾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应对措施,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要强化督察考评和追责问责,各地文物、博物馆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文物安全与违法犯罪案件上报规定》的要求进行上报并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对瞒报、谎报、迟报火灾事故,或在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二、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照《文物建筑火灾风险防范指南(试行)》《文物建筑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对具有火灾风险的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排查一遍,尤其要把木结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制度标准执行、消防安全措施、专职(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消防设施设备等管理情况;重点整治在文物建筑内吸烟、指定区域外燃香烧纸燃烛、违规动火用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等禁止行为;重点解决违规私搭乱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防火隔离和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消防水源不足、应急处置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并如实填报《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记录表》(附件2)。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文物隐患问题清单治理,逐一建立工作台账,照单履责、按单检查、对单督导,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个单位、逐个问题量化整改进度,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省文物局将实施重点督办。

三、切实筑牢文物火灾防范基础。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结合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切实抓好文物建筑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进一步健全部门评估预警、定期会商、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监管质态。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作用,强化消防检查业务培训和隐患整改技术指导,积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要按照及时、适用、有效原则,指导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结合木结构文物建筑结构特点和火灾风险,制定操作性强的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预案,做到“一家一策”。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依法依规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配足装备,对远离城区、地处偏远的,要发挥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作用,与附近消防力量建立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常性开展日常实战训练,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辖区消防救援站要加强日常熟悉调研和火灾出动调派,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到场、迅速有效处置。

专项检查期间,江苏省文物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和重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同时,认真梳理总结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记录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报省文物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docx

   2.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记录表.doc

   3.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联系人:杨君君 电话:025-84699317)

 

 

 

江苏省文物局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