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年度甲、一级文物保护工程
资质单位年检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17  15:12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我省20家甲、一级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进行了2018-2019年度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年检。

  经审核,南京博物院等20家资质单位在工程业绩、人员、质量、安全等方面,符合有关要求,年检合格。现将年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至3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予以核查、处理。

  联系电话:025-84699835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文化大厦14楼江苏省文物局

 

  附件:1、江苏省2018-2019年度甲、一级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年检情况汇总表.docx

   

 

江苏省文物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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