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章程》及《江苏艺术基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江苏艺术基金2025年度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中心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江苏文化大厦7楼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冰 陈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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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艺术基金2025年度立项名单(见附件1至6,共计113项)
附件1:附件1:2025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立项名单(共40项).xls
附件2:附件2: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立项名单(共10项).xls
附件3:附件3: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名单(共22项).xls
附件4:附件4:2025年度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立项名单(共20项).xls
附件5:附件5:2025年度美术创作项目立项名单(共20项).xls
附件6:附件6:2025年度理事会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共1项).xls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