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5〕6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全省551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2024年度传承活动情况开展评估。经个人自评、各市推荐、专家评审、有关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对111名优秀等次,437名合格等次,1名不合格等次,2名丧失传承能力(其中1名为荣誉传承人)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至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25-87791501,邮箱:151743972@qq.com。
附件:2023-2024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等次公示名单.xls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