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简报第6期

发布日期:2024-09-25  18:22    

【重要信息】

  夏心旻副省长调研文化遗产保护和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

  我省全部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全面启动实地调查


夏心旻副省长调研文化遗产保护和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


  8月13日,副省长夏心旻在南京调研文化遗产保护和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

  夏心旻来到南京博物院朝天宫库区,现场考察文物库房保存环境,关心了解文物藏品盘库建档信息采集工作。在中山门馆区,夏心旻考察了历史馆、特展馆等馆舍,听取南京博物院在强化展览策划、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创新举措的汇报。在世界文化遗产明孝陵景区,夏心旻现场考察神道石刻、碑殿等文物本体保护工程效果,了解明孝陵近年来在文物保护利用方面所做的工作。在明孝陵碑殿,夏心旻与正在对碑殿本体进行现场复核的南京市普查队员进行了交流,深入了解我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流程。

  夏心旻在调研中指出,文物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把文物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文物消防安全防范举措,守牢文物安全底线。针对近期我省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频发的情况,要认真排查文物建筑、土遗址和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提前做好防护,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要加强文物价值内涵的研究阐释,丰富展示传播手段和渠道,让江苏丰富的馆藏文物“活起来”。要扎扎实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各项工作,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普查结果精准过硬,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杨志纯、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兼省文物局局长拾峰参加调研。



我省全部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

全面启动实地调查


  7月4日,根据省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省普查办、省财政厅联合转发了国家普查办、财政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指导各设区市、县(市、区)普查机构和财政部门加快落实普查经费。全省13个设区市、118个县级普查单元全部落实普查经费,全面启动实地调查。

  截至8月18日,全省共落实市级普查经费1038万元,县级经费5368.588万元,市县两级合计落实经费达6406.588万元(部分单位经费为三年总额),较7月初增加4030.34万元。复查“三普”文物点2129处,其中复核消失文物点220处,“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复查率11.74%;调查新发现文物点277处,新发现比例(已调查新发现文物数/已复查“三普”文物数)为11.79%。


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汇总表

(截至8月18日)

设区市

县级普查单元

普查经费(万元)

市级经费

县级落实

县级经费

南京市

12

43

12

678

无锡市

8

70

8

400

徐州市

11

80

11

291.7

常州市

7

50

7

581

苏州市

10

90

10

569.4

南通市

10

50

10

198

连云港市

9

160

9

203.4

淮安市

10

50

10

310.02

盐城市

9

200

9

445.398

扬州市

9

10

9

624

镇江市

8

50

8

419.69

泰州市

6

135

6

312.5

宿迁市

9

50

9

335.48

合  计

118

1038

118

536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