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博物馆教育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近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联合印发《推动省直博物馆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9月9日下午,《推动省直博物馆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在南京举行。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省文物局局长,南京博物院党委书记拾峰出席发布会,向媒体公众公布措施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高度重视博物馆事业发展,多次就博物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把博物馆事业搞好。博物馆建设要更完善、更成体系,同时发挥好博物馆教育功能”。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旨在通过方向指引和政策激励,引领带动我省博物馆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扛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在江苏落地见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对相关改革任务作出系统谋划、统筹安排。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旨在通过丰富产品供给、延长服务时间、精品展览直达基层等具体举措,创新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江苏路径”,切实缓解“预约难”问题,以改革更好造福人民。
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明确把服务消费作为消费扩容升级的重要抓手,支持文旅、养老、育幼、家政等消费。对此,省委、省政府已有统筹安排和部署。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旨在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把省委全会确定的“施工图”变成文旅领域的“实景图”,着力放大优质文化资源效应,支持博物馆打造有吸引力的新产品和有体验感的新场景,释放文化“新活力”,提振消费“新引擎”,为经济回升向好注入新动能。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审定。文件中的部分举措,已经列入省两办近期印发的《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助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若干政策措施》以南京博物院、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国家级试点单位为重点,围绕提高开放服务效能、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保障支持3个方面,提出了9条具体举措。《若干政策措施》的制定有三个方面鲜明特点。
体现公益性。围绕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指引博物馆积极策划推出精品展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江苏展览品牌,要求免费开放的特展临展和社会教育项目不低于年度举办总数的2/3。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参观游览需求,明确南博、中运博延长开放时间不少于“60天、90小时”,支持博物馆创意开发夜游项目,提供高水平夜间开放服务,丰富文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
强化激励性。在激励对象上,明确将延长开放服务时间、开发文创产品、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的工作成效纳入绩效激励范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管理人员和团队,以及参与延时开放和夜间服务项目的人员,实行倾斜奖励。在经费来源上,明确博物馆文创开发项目取得的事业收入,可全部用于博物馆事业发展和人员激励。在激励方式上,明确博物馆可综合运用增核绩效工资总量等方式,更好调动博物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突出操作性。详细制定文创产品开发项目收入清单,为激励经费核算提供依据。规定文创产品开发收入的用途和分配比例,为各博物馆规范、合理分配收入提供指导。明确博物馆公共服务绩效评估部门,以多部门齐抓共管保障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若干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设区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以激发更多博物馆的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文物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