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演艺集团,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小剧场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推出更多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作品,省文化和旅游厅面向全省组织开展小剧场和小剧场剧目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并定于8—10月举办全省小剧场演出季,期间将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小剧场剧目巡演活动。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4年江苏省小剧场和小剧场剧目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一)申报条件
申报小剧场优秀案例的须拥有相对独立舞台和观众区、座席数在500个左右及以下、以舞台艺术表演为主、面向社会开放的室内演出空间,年度演出场次(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达到50场以上,特色鲜明、风格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性;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内小剧场运营单位。
申报小剧场剧目优秀案例的应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真、善、美,聚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剧目题材不限,演出时长45分钟以上,自首演至2024年6月30日以来完成演出总场次10场以上;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各种所有制表演团体。
前期被认定为江苏省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的剧场、剧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统一申报,省属及以上单位直接申报,每个报送单位小剧场优秀案例项目不超过3个、小剧场剧目优秀案例项目不超过3个。
(三)申报材料
申报小剧场优秀案例的,请填写《江苏省小剧场优秀案例征集申报表》(附件1),并按照《江苏省小剧场优秀案例征集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刻录U盘)各报送1份。
申报小剧场剧目优秀案例的,请提供《江苏省小剧场剧目优秀案例征集申报表》(附件3)、剧本、剧目视频、报送单位意识形态审查意见各1份。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刻录U盘)各报送1份。
二、关于2024年全省优秀小剧场剧目巡演
(一)申报条件
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体现真、善、美,聚焦时代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剧目题材不限,演出时长45分钟以上,能够在2024年8-10月期间在省内演出;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各种所有制表演团体。前期被认定为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的作品也可申报。
入选江苏省小剧场剧目优秀案例的作品,直接参加2024年全省优秀小剧场剧目巡演活动。
(二)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统一申报,省属及以上单位直接申报,每个报送单位小剧场剧目申报数量不超过2部(与小剧场剧目优秀案例申报作品不重复)。
(三)申报材料
请提供《2024年全省优秀小剧场剧目巡演申报表》(附件4)、剧本、剧目音视频、报送单位意识形态审查意见各1份。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刻录U盘)各报送1份。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报送单位于7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按照申报项目分类整理并标注清楚)报送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联系人:汪悦,电话:025-87798854。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