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138 | 主题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4-06-20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4〕219号 | ||
名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75号建议的答复 |
尊敬的吴灵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共普查记录非遗资源28922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代表作名录11项;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62项、省级1166项,市级2295项、县(市、区)级434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78名、省级820名、市级3778名、县(市、区)级3176名。进入新时代,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同时,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系统性保护,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工程项目十分必要和紧迫。
一是建设省级非遗馆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家非遗规划,加大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现实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在现有基础上,统筹建设利用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推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配套改建新建传承体验中心,形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文化和旅游部非遗“十四五”规划中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推动国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配套改建新建传承体验中心,形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通过建设具备展示展演、研究功能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将作为我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的重要载体,可以全面、系统、科学、有代表性地保护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是建设省级非遗馆是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和政策,提升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的关键举措。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各级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可以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并予以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2011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六条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通过建设省级、综合性、多功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将为系统、全面地展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整体面貌,构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研究、继承、宣传、弘扬和对外交流等各个环节的综合性平台,提供切实有力的基础条件,从而引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向更高的台阶。
三是建设省级非遗馆是保护和弘扬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和促进省内外文化交流的迫切需要。目前在我省有一大批身怀绝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包括老艺人、手工艺匠人等,有的年事已高,有的已经去世。由于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推进,导致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后继无人,濒临消失。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被尘封、毁弃或流失,有的则出于商业化的需要而随意滥用,扭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意和内涵,造成社会各界曲解的现象时有发生。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保护、研究、宣传展示等工作已刻不容缓,建设省级非物质文化展示馆已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心愿。建设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可以有效推动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省内外交流和对话,促进沟通与互鉴,为省内外文化交流提供一个理想的环境氛围与拥有丰富的资料和实物载体的交流平台。
四是建设省级非遗馆是展示江苏文化和旅游强省形象,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旅游经济发展要与文化事业发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非遗与旅游融合不但需要传承还需要传播。建成后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将成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志性旅游目的地,成为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具有代表性的展示传播、研究交流基地,可以充分展示江苏文化和旅游强省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加强非遗资源整合与跨界融合力度,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建设的热情日益高涨。目前,全国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建成或正在筹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上海、浙江、广东等9地已建成非遗馆,安徽、北京、辽宁5地正在施工,天津、山西、黑龙江等6地正在筹建中。我省由于没有省级综合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导致面向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工作缺乏必要的支撑条件,也不能较完整地展现我省非遗事业的整体面貌。这不仅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省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在国内外的深远影响极不相称,而且也难以适应我省文化和旅游事业融合发展的客观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研,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省级非遗馆的立项与建设以及省非遗保护中心编制独立,邀请省内外专业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立项论证、科学规划设计,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打造全省精品非遗项目工程。
一是使省级非遗馆成为江苏最权威、最全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展示馆。建成后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将全面征集我省十大类100余项国家级非遗项目、300余项省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代表性作品及珍贵非遗资料,是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集中展示的最高殿堂。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功能布局将以展为主,以储为辅,具备展演交流国际化的标准,设计领先50年不落后、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国内一流的场馆。
二是使省级非遗馆成为江苏举办大型非遗品牌展览展示活动的主场地。我省是传统工艺大省,至今未举办过相当规模的传统工艺大展。建成后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将作为我省举办全国或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大展等大型非遗品牌展览展示活动的主场地,有力促进活动的成功举办。
三是使省级非遗馆成为江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教育的主阵地。建成后的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除展览展示外,兼容教育与研究功能,开设非遗讲堂,开展互动体验,更好地展现非遗“活态性”,进一步发挥传统文化的教育功能,普及非遗知识,增强民族传统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四是使省级非遗馆成为省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的重要平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是展示和传播江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和阵地,将发挥文化客厅的重要作用,成为我省开展省内外非遗交流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扩大江苏传统文化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是使省级非遗馆成为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科技创新孵化基地。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将立足开展非遗+科技、非遗+电子、非遗+创新等孵化项目,引进高校、科研部门、非遗传承人参与创新、创意、攻关,不断推出更多非遗文创产品融入现代生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推动非遗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您对“关于建设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再次感谢您对江苏非遗保护工作的关注支持。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