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134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4-06-20
文号 苏文旅函﹝2024﹞215号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93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6 16:42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沈颖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乡村非遗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不断健全非遗保护工作机制,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提高非遗保护传承能力,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一是开展非遗资源调查。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非遗普查、挖掘、整理等工作,走访民间艺人,摸清非遗家底。截至目前,挖掘整理具有突出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遗资源线索28922条,调查重点项目300多个。编写出版《江苏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大辞典》,《江苏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第一、二卷,《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览》(4册)等,系统介绍我省非遗资源情况。加快数字化保护步伐,对高龄传承人和急需保护项目,采取抢救性记录的方式,完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3个、省级292个,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70名、省级131名记录工作。

二是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争取中央资金超3.3亿元、配套投入省级资金达1.6亿元,扶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成功组织碧螺春、雨花茶、富春茶点制作技艺等国家级非遗项目联合申报列入“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相关习俗”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评选推荐并经省政府公布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421项。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遴选认定第一批江苏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72项。对适合进行产业开发的苏绣、东海水晶等传统工艺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现已建成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9个,省级示范基地25个。设立了宜兴陶瓷文化、同里水乡民俗文化、张家港沙上文化、金坛圩村文化等1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不断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能力。

三是注重传承人群能力培养。坚持师徒传承与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采取短期研修培训、名师带徒长期培养、委托专业院校培养和社会普训等方式,提升非遗传承人群文化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与江南大学、南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等9所研培院校开展乡村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共培训3000余人,帮助乡村非遗传承人开阔眼界,提高能力素养。鼓励部分乡村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艺美术大师、乡村工匠、三带名人等跨界评选活动,涌现出一批德艺双馨的乡村非遗传承人。组织开展乡村非遗项目进校园、进基层等活动,邀请乡村非遗传承人讲座授课,现场展示项目技艺,加强互动体验,提高非遗传承人实践能力,强化保护传承职责意识。

四是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彰旅,以旅塑文。2021年,在全国首创“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九龙口景区、南京小西湖历史风貌区等9个单位入选2022年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名录。秦淮灯会、溱潼会船项目先后获选全国“非遗与旅游融合十大优秀案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举办第十五届江苏省乡村旅游节,创新推出四季乡村旅游主题活动,征集发布“陌上花开·遇画境”春季乡村旅游产品,推出3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特色非遗体验场所,展现乡村旅游非遗魅力。推进遗产地农文旅融合可持续发展和农业遗产特色旅游区建设,兴化垛田传统农业系统、高邮湖泊湿地农业系统等成为乡村旅游的知名品牌。

五是推动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认定了雨花茶制作技艺等60个项目省级非遗工坊,指导各地设立市级非遗工坊141个,县(市、区)级非遗工坊395个,带动就业人数12万人,年销售额425亿元。连续举办“水韵江苏·非遗购物节”活动,拓宽非遗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年销售额5000余万元,带动富民增收。支持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与东海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建传统工艺工作站,发挥全省21个非遗创意基地作用,开展与传承人、非遗企业创新设计,推动非遗文创产品融入现代生活,不断满足人们生活需求,帮助传承人提高销售效益。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保护乡村非遗。深入贯彻非遗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市县各级人民政府落实法定责任,强化编制落实,配强非遗保护机构力量,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非遗保护工作依法施行。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利用。认真梳理统计乡村非遗项目动态情况,切实掌握乡村非遗项目、传承人变动情况,有序做好记录工作,适时推动社会共享。会同省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开展江苏农业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工作,坚持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逐步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符合省情民情的农业文化遗产识别、评估、管理、监督和保障机制。推动各地加强农遗数字化建设、实施乡村记忆工程,拍摄以乡愁记忆为主题的系列纪录片。指导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设计开发乡村文化电子地图,汇集形成乡村文化导览导航服务。

三是加大传承人培育力度。持续开展乡村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激发年青人了解非遗、走进非遗、热爱非遗的热情,增强文化自信自强。做好非遗项目传承人遴选培养,拓展思维、创新方法,持续做好传承人结构优化工作,确保乡村非遗项目开展传承有序。进一步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将农业文化遗产传承人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之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动作用,逐步成为优秀农耕文化和旅游代言人。

四是推动“非遗+”融合发展。引导全省各地围绕“乡间夏夜·寻清凉”主题,开展非遗研学等活动,打造非遗体验与旅游活动深度融合的乡村旅游新产品、新场景,促进乡村旅游夜间消费。围绕“农家冬趣·游购乐”主题,推动各地利用乡村文旅空间开展富有年味的非遗体验活动,推出兼具乡土风味和艺术水准的非遗文创商品,丰富乡村冬季旅游产品供给。鼓励各地建设本区域乡村非遗综合展示场所、专题展览馆、传承中心、体验基地、研学基地等,并纳入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组织省级非遗创意基地与传承人对接,研究一批融入现代生活文创产品,提高乡村非遗传承人经济收益。

五是加大宣传传播力度。充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传统节日活动之机,组织乡村非遗项目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彰显“水韵江苏”地域文化特质。以江苏非遗微信公众号、电视专栏《传承人》等为传播平台,普及传播乡村非遗知识,打造立体化、多元化、数字化的乡村非遗传播渠道。继续制播江苏省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宣传片,加强农遗产品推介,擦亮江苏“农遗良品”特色品牌。通过举办农遗文化节、建立农遗博物馆、打造农遗主题公园等,广泛宣传江苏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丰富农遗文化内涵。

您对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乡村非遗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