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133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4-06-18
文号 苏文旅函〔2024〕214号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6 16:41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尹红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苏南运河‘三改二’工程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运河是世界上最长、最古老的人工水道,是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超大型线性活态文化遗产。2006年,国务院将大运河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中国大运河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作为大运河申遗牵头城市所在省份,大运河文化带、国家文化公园唯一重点建设区,近年来江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体系。2012年,省政府批准公布《中国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2011-2030)》,划定了大运河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下简称“两线”)。此后,国家文物局在运河沿线各省(市)级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公布《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划定了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遗产区、缓冲区。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明确涉及大运河两线的建设项目要全面落实遗产影响评估和考古前置制度。近年来,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我省先后出台《江苏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江苏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建设保护规划》,进一步强化了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管控保护要求。

二是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江苏持续开展大运河沿线文物资源专项调查,深入开展运河遗产考古研究,将淮安板闸遗址、扬州隋炀帝墓和镇江京口闸遗址等新发现运河遗产推荐公布为全国重点和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持续推进运河遗产保护工程,组织实施洪泽湖大堤信坝遗址、淮安板闸遗址、苏州盘门保护修缮等大运河遗产保护项目,“大运河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连续多年被省政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

三是统筹好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厅统筹运河遗产保护和沿线生态环境提升、沿线名城名镇修复、文化旅游发展需求,着力规范大运河两线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支持引导运河沿线环境风貌综合整治。通过大运河常州城区段交通疏导、宝应段沿线砂石场整治归并、苏州段山塘街风貌整治、无锡段环城古运河提升改造、宿迁闸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遗产环境整治项目,将运河遗产保护工作融入城乡建设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2023年,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南段)苏州段建设项目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

苏南运河“三改二”工程建设是对保持大运河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延续其特有的突出普遍价值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吸收您的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和部门职责分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中国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经省政府批准,省文物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启动大运河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目的是落实我国申遗承诺,进一步完善大运河遗产名录,按照现行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缓冲区范围调整建设控制地带。同时,按照当前国土空间规划技术规范,更新细化大运河“两线”,完善管控要求,为大运河遗产管理和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依据。

二是做好涉及苏南运河“三改二”工程的基建考古工作。苏南运河“三改二”涉及面积大、工期紧、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周期长。我厅将充分考虑工程建设的紧迫性和分期验收的可行性,统筹各方面力量、优化考古调查勘探流程,及时采取分期、分区验收等措施,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是做好苏南运河“三改二”工程建设方案报批工作。苏南运河“三改二”工程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两线”范围,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我厅将积极加强与国家文物局的沟通协调,指导项目单位和所在地区文物行政部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的文物影响评估和报批审核工作,确保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共赢。

您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大运河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