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129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4-06-19
文号 苏文旅函〔2024〕210号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31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6 16:34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唐伯平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坚定‘文化自信’,办好江苏文化艺术节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文化自信的重要性,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江苏作为文化大省,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艺术资源,规范办好文化艺术节活动,不仅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人民的文化自信,增强人民的文化认同,也有利于提升江苏的知名度、影响力和文化软实力,对推动江苏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节庆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办发〔2012〕18号)要求,规范办好各门类各层次文化艺术活动,全方位、多领域展示我省文化艺术发展成果,充分展现文化江苏文化新形象,有力推动全省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一是办好中国昆剧艺术节。自2000年起,每三年举办一届,已成功举办8届。艺术节期间举办优秀剧目展演、昆曲学术座谈会、虎丘曲会等配套系列活动,集中展示了多年来以国家和各级政府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发力支持昆剧艺术抢救、保护、扶持和研究工作的成果,推出了一大批优秀昆剧艺术作品,受到了社会各界及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为中国戏曲活态传承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二是办好紫金文化艺术节。自2018年起,每年举办一届,已成功举办6届。艺术节以各类演出、展览、群文活动等为核心要素,涵盖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多个艺术门类,设有多项创新活动和展示板块,并在全省、市、县(市区)、村(社区)“全覆盖”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紫金文化艺术节已成为江苏文艺实力和品质的展示平台、文艺成果和人才的交流平台,以及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共享平台。除节庆活动以外,我们坚持以演出为中心,举办了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江苏省淮剧艺术展演月等系列活动,搭建集中展示戏曲创作生产成果、推进戏曲传承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节庆活动高度重视,先后下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节庆论坛展会摸底普查和规范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3〕26号)、《关于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的节庆活动项目清理规范的通知》(国清组发〔2014〕4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规范有序、节俭高效的原则,强化审批和监管,全面提升节庆活动管理水平。下一步,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庆活动规范管理的部署要求。我省按照要求对各级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进行规范,大幅精减节庆活动的数量,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我省保留的省部级节庆活动有3项,其中文化艺术类1项为中国昆剧艺术节,由省政府和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共同主办。同时,我省先后于2015年、2019年和2024年对全省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进行规范清理,经今年初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拟保留的省级机关和各设区市主办的节庆活动由原来备案的35个压缩精减至20个,其中,文化艺术类节庆活动仅保留1项,即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共同主办的紫金文化艺术节。除以上两个节庆活动外,原则上不得增补。

二是要继续优化整合全省资源,深化打造文化艺术类节庆活动平台,持续落实文化惠民政策,加强艺术精品生产,提供更多形式丰富、种类多元的高品质文化产品,坚持低票价和线上线下融合的惠民方式,强化文艺评论,加强艺术美育普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要继续加强文化艺术类节庆活动的创新策划和组织实施,充分挖掘地方特色资源,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挥节庆活动最大综合效益,以活动带动城市文旅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把我省文化艺术类节庆办成知名度更高、影响力更大、带动性更强的活动品牌。

你们提出的关于坚定“文化自信”,办好江苏文化艺术节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举办文化艺术类节庆活动,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