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112 | 主题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4-06-17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4〕193号 | ||
名称 | 对省十三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476号提案的答复 |
民革江苏省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速构建‘游径’体系,提升我省文旅产业特色化发展水平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物保发〔2023〕10号),文物主题游径是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干,以特定主题为主线,有机关联、串珠成链,集中展示专题历史文化的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去年以来,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文物主题游径遴选推荐和试点建设,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谋划游径建设思路。将推进文物主题游径建设作为我省落实中央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向广东等兄弟省份学习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建设经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起草《江苏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探索符合江苏特点的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实施路径,明确试点先行、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建设思路。
二是积极开展资源梳理和游径策划工作。去年以来,我厅积极组织徐州、常州、扬州和宜兴等地参与国家文物局“东坡行旅”中国文物主题游径资源遴选,启动“江苏新四军东进北上”革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组织开展“江南水乡·斗米尺布”跨区域文物主题游径策划,“江南水乡·斗米尺布”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策划方案得到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
三是遴选具有江苏特色的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今年2月,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开展我省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梳理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凝练游径选题,通过专家初审、现场评估、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我省第一批十条文物主题游径名单和资源目录,已于2024年6月8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向社会发布。
贵单位的建议对提高我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你们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持续做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梳理研究,开展文物主题游径建设试点,让人民群众共享文物保护成果,促进文物保护和文化建设、旅游发展等工作的深度融合。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规范体系。组织开展我省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建设试点工作,做好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会同省发改委完善我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优化文物主题游径建设的实施路径、项目内容和保障措施,起草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导则和验收标准,指导规范文物主题游径建设。
二是进一步做好我省文物资源梳理和主题凝练。我省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内容丰富,既有体现江南区域文化特色的“斗米尺布”跨省文物主题游径,体现楚汉区域文化特点的“楚韵汉风”文物主题游径,也有以大运河遗产为主线的“运载千秋”运河文物主题游径,以长江文化为线索的“京口瓜洲”长江文物主题游径,还有“江苏新四军东进北上”革命文物、“行盐四方”盐业文物、“百年工商”近代工商业文物等特定类型文物主题游径,以及南京“秦淮购物”、南通“实业救国”、连云港“山海连云”等市域范围文物主题游径。我厅将在总结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遴选推荐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继续指导地方做好文物资源梳理和研究,挖掘好、阐释好蕴藏在文物背后的故事,适时启动第二批文物主题游径遴选推荐工作。
三是进一步创新文物资源活化利用方法。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重点指导各地编制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试点建设方案,围绕文物保护修缮、展示利用提升和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等工作,实施文物主题游径保护展示工程;系统梳理文物资源周边交通、服务等配套设施,规范文物主题游径引导标识体系;进一步优化开放条件,完善服务配套设施,丰富文物活化利用方式,创新文物保护单位、文博场馆展示方式和手段,鼓励符合条件的文物资源有序开放。
您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游径建设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