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107 | 主题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4-06-14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4〕187号 | ||
名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97号提案的答复 |
张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考古发掘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2020年我省全面推进考古前置工作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基本建设考古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双赢。2020—2023年,全省基本建设考古中新发现地下文物点466处,共组织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发掘650余项(次),发掘面积50余万平方米,出土文物标本17万件(套),对200多处文物点实施了原址保护或异地保护。考古前置的推进有力保护了地下文物,有效化解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矛盾,真正做到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
考古前置制度实施以来,大量外省考古资质单位和劳务协作企业进入我省承担基本建设工程考古任务,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良莠不齐,我厅和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及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考古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制订出台《江苏省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0〕7号),明确基本建设考古参与各方的责任,对基本建设考古各环节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省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考古工作管理的意见》(苏文物保〔2020〕103号),对加强考古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监管提出具体要求。2022年,省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相关服务与管理的通知》(苏文物保〔2022〕705号),再次对考古工地从业人员和工地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这一系列举措从不同方面指导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考古机构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
二是建立事中监管机制。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工地,目前普遍采用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工地实时监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考古工作规范,组织对考古工地进行检查抽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考古工作的检查、巡查。对发现违规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整改;对于未获批准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移交当地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查处。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基本建设考古项目均已实现人防+技防的监管措施,切实强化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质量监管。
您的建议对于消解风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田野工作质量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对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的日常监管责任,做好考古工地检查巡查工作,提高基本建设考古工作质量,确保文物安全。
二是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文物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完善文物行政部门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基本建设考古事前事中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执法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把从业单位准入关。积极引入全国范围内业务水平高、责任意识强的资质单位参与我省基本建设考古工作。加强相关考古项目负责人和劳务企业骨干力量的技术规范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
您对考古管理工作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考古管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物考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