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博物知旅·品读博物馆”
优秀短视频征集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4  18:05    

各设区市文物局,南京博物院、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为充分挖掘和展示博物馆的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推动文物活化利用,讲好文物故事,根据《关于开展 2024 年“博物知旅”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文旅发〔2024〕14 号)精神,江苏省文物局将组织开展“2024博物知旅·品读博物馆”优秀短视频征集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博物馆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博物馆在传承中华文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让文化说话,通过集中征集遴选、宣传展示全省博物馆优秀短视频作品,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从而丰富广大观众历史文化滋养,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11月

三、征集对象

以省内文博机构为主体,面向博物馆长、文博专家、文化名人、博物馆工作人员、“强国主播”及志愿者等文博行业从业者以及社会各界文物及博物馆爱好者。

四、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立意深远、积极向上、弘扬社会正能量,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2.作品内容:围绕江苏各地博物馆的重点展览和馆藏珍贵文物进行深入解读,带领观众鉴藏识珍,突出博物馆的“很有看头”,通过博物馆读懂“水韵江苏”。

3.作品形式:须真人出镜,结合参观场馆、人物采访、创意绘画等多种表现形式增强故事性和代入感,鼓励运用艺术和科技手段制作创意视频。如视频需选用相关影视、图片、音乐等素材,请使用无版权争议的内容。

4.作品格式:短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4或MOV,不得出现水印、非活动指定logo及模糊块,画面宽高比为16:9,建议使用高清设备进行横屏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率30M以上。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

5.其他:投稿人须保证申报作品为原创,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个人(或单位)负责。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拥有对所有作品的展播权,以及用于主办方此后新闻宣传及展示推介的权限。

五、活动安排

1.各地推荐:各设区市文物局、南京博物院、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依据作品要求组织制作和遴选,向省文物局推荐优秀作品。鼓励邀请文化名人参与,提高活动影响力。投稿人已发布过的无任何版权和知识产权争议的作品也可参与申报。(2024年7月至9月)

2.网络投票: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展播并开展网络投票,增强推介活动的吸引力、互动性和参与感。(2024年10月上旬)

3.专家评审: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对所有作品进行综合评分,最终遴选出“百件江苏珍宝”、品读博物馆“十佳讲述人”名单。(2024年10月下旬)

4.作品展播:在“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和新江苏传媒(中国江苏网)开设专栏,对优秀作品进行长期宣传展播。部分优秀作品还将优先推荐至国家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协会相关活动参与展示展播。(2024年11月至2025年)

六、其他事项

1.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认真审核申报内容,为活动开展提供支持和资源保障。

2.各设区市文物局应牵头组织区域征集活动,发动有关单位特别是本地国家等级博物馆馆长、文化名人、志愿者积极参与,并负责汇总申报。各设区市推荐作品不少于20件,南京博物院、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不少于5件。

3.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申报作品以及汇总表、报名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0552360@qq.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博物知旅短视频”。(详见附件1、2)

七、联系方式

活动统筹工作联系人:

省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处    韩英025—84699829

征集报送联系人:

新江苏传媒(中国江苏网)  徐鑫025—58682437


附件:1.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2.“品读博物馆”短视频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江苏省文物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