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105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4-06-13
文号 苏文旅函〔2024〕185号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4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4 18:52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陶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挖掘长三角经济强镇的江南文化特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以苏州为核心的苏南地区,长期以来是我国经济文化最繁荣的地区之一,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富集。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相关部门,以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和联合申遗为重点,积极推进苏南市镇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民众。

一是加强苏南市镇文物保护工作。结合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将以江南水乡古镇为核心的苏南市镇文物工作纳入相关专项规划。支持苏州市切实履行联合申遗牵头城市的各项职责,做好江南水乡古镇的维修保护和展示利用工作,推荐甪直、沙溪等9个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项目。开展专题文物资源调查,将周宫傅祠、先蚕祠等符合条件的不可移动文物推荐公布为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将新四军六师师部旧址、王淦昌故居等一批体现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文物保护单位列入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指导各地文物部门加强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周庄、平望等镇推荐公布为中国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制定实施同里、浏河等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做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实施周庄双桥沿河建筑、震泽师俭堂维修保护等一批文物保护项目。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划定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项目管理,将文物保护工作融入城乡建设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

二是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研究出台《关于推进小剧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省级示范小剧场建设和小剧场精品剧目创作指南,连续三年开展省级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认定,推出旅游演艺、非遗等特色小剧场等,如周庄古戏台,千灯古戏台,木渎严家花园小剧场等,让遍布城乡的小剧场作为新兴的文化传播载体,成为为民、惠民、乐民的共享文化驿站。加大非遗保护传承支持力度,将沈万三传说等项目推荐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持续推进非遗分类保护和整体保护,分五批建成包括同里水乡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内的1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注重培育具有集聚效应的非遗特色村镇。利用非遗进校园、进基层、进社区展示展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通过“水韵江苏·非遗陪你过大年”“年味水乡财运周庄”主题活动等系列活动,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验。

三是挖掘彰显江南文化特色。会同省发改委开展我省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遴选推荐,公布“江南水乡·斗米尺布”等江苏省第一批文物主题游径,将一批位于乡镇地区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游径建设目录。积极鼓励各地围绕自身经济社会展历程建设博物馆、陈列馆,依托春雷造船厂船坞旧址建设无锡乡镇企业博物馆,在戚墅堰机车厂建设火车文化陈列馆,成为体现苏南地区百年沧桑巨变,和改革开放建设成就的重要文化地标。

您对深入挖掘长三角经济强镇的江南文化特色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长三角经济强镇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下一步,我厅将在认真研究吸纳您建议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现有历史文化名镇为重点,做好苏南市镇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老店铺、老字号、老生产车间、厂房、库房、码头、粮仓等工商业、农业文化遗存纳入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全面加强保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维护好苏南市镇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

二是持续做好苏南市镇各类戏曲、非遗等优质文化资源的研究挖掘,充分利用小剧场、文化站等文化阵地,丰富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增加“送戏下乡”演出场次和经费投入,把“送戏下乡”的范围从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扩大至全省所有乡镇,为江南地区市镇带来更多接地气的文化产品。推动文化馆、图书馆活动、资源下沉到乡镇,丰富乡镇综合性文化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结合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做好常州郑陆镇寺墩遗址、无锡梅村镇梅里遗址等考古研究工作,支持苏州唯亭镇草鞋山遗址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继续指导各地做好苏南市镇历史文化的研究阐释,鼓励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文物建筑开设为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做好苏南乡镇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的活化利用,丰富展示陈列内容,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