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096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4-06-13
文号 苏文旅函﹝2024﹞176号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54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24 18:38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林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抑郁症防治与心理健康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特别是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执法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3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出动执法人员25.93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67万家次,查处办结涉及未成年人行政执法案件439起,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市场环境。

一、加强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法治惠民系列活动,引导企业和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2023年,全省共开展文化市场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十进”活动412场次,接待群众10.98万人次,发放宣传品24.61万份。组织开展“文化执法·守望成长”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学生、家长、经营业主及省市相关部门500余人参加。协调相关部门,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短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浓厚氛围。聚焦网络游戏防沉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内容,组织各地创作文化市场执法“先锋”微视频,开展优秀普法微视频展播,在“水韵江苏”、学习强国等平台发布50余件,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二、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锋”系列行动,重点是开展线上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对提供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出版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在线平台加强执法检查,深入整治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组织开展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主要内容的为民先锋——“守护”行动,严查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对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抽调全省执法骨干129人次,开展五期网络文化市场集中巡查,共巡查各类网站21410个、APP671个、公众号2443个、网店5756家、短视频账号806个,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线索128条,其中涉未成年人相关线索31条,均及时反馈各地核查处理。加强涉未成年人保护重大典型案件督查督办,发布12起文化市场涉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执法案例,并联合省新闻出版局公布2批9起涉未成年网络游戏典型执法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提升文化市场执法监管智慧化水平。优化升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场所远程视频和终端画面实时监控、网络防沉迷及自动化预警闭环管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移动执法,初步完成文化市场“执法一张图”开发建设。组织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网络文化市场技术巡查,累计巡查各类网络平台2.8万余个,收录全省涉文旅领域重点监管名录4700余个,为执法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和精准靶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履职,指导和督促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文化市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网络文化市场内容监管,持续清理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措施,对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义务的情况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您对加强青少年抑郁症防治与心理健康管理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