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093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4-06-11
文号 苏文旅函〔2024〕173号
名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29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29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 2024-07-24 18: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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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红霞、孙志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打响水韵江苏品牌,构建全省大旅游格局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重要指示和旅游发展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江苏文旅资源禀赋,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不断优化江苏“两廊两带两区”文旅发展空间布局,推动江苏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交流融合,全方位立体化塑造高颜值、深内涵、有品位的“水韵江苏”文旅形象。

一、突出“水+文化”鲜明特质,提升“水韵江苏”文旅品牌感召力。依托江苏深厚文化底蕴和丰富旅游资源,用文化的理念发展旅游,用旅游的载体传播文化。一是优化文旅发展空间布局。结合推进省“十四五”文旅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构建以江河湖海为脉络的“两廊两带两区”文旅发展布局,先后研究出台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和滨海生态旅游廊道、扬子江城市休闲和陆桥东部丝路旅游带、沿太湖和洪泽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等系列实施方案,打造一批彰显“水+文化”鲜明融合特质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和精品线路,推动跨区域优质文旅资源聚合发展,加快培育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让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更加可观可感。二是深挖文旅资源特色内涵。深入实施艺术创作源头工程,加强江苏地域特色文化的研究阐释,提炼展示具有地域特色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先后创作推出舞剧《运·河》、歌剧《运之河》、民族交响乐《长江》、大型历史剧《大运河畔·户部山》、淮海戏《荡湖船》、杂技剧《大桥》等。组织开展全省文旅资源普查工作,共登记文旅资源单体113万个,建立9个主类及大运河、长江文旅资源专题数据库,结合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创建,推动资源普查成果有效转化。三是塑造“水韵江苏”品牌形象。以“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为主题,拍摄制作“水韵江苏”系列旅游宣传片,运用多种媒介在境内外投放,集中展示最有代表性的江苏文旅资源。持续办好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乡村旅游节、“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等辨识度高、感受度强、美誉度好、传播力大的品牌活动。借助国内知名电商平台辐射效应,联合携程、美团、同程、途牛等平台,开展“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系列文旅促消费主题活动,2023年累计曝光量达4.72亿人次,“水韵江苏·惠享旅程”活动成功入选“2023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案例”。

二、丰富文旅业态融合产品,提升“水韵江苏”文旅品牌竞争力。着眼供需两侧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融合,构建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品质优良、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供给体系,不断提升“水韵江苏”文旅品牌竞争力。一是积极拓展“文旅+”业态产品。顺应文旅消费品质化、个性化、多元化、场景化新特征,积极拓展“文旅+”和“+文旅”融合业态产品,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赛事+旅游”等业态,策划推出“跟着微短剧去旅游”“跟着赛事去旅游”“跟着音乐去旅游”“寻着美食去旅游”等契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业态,以高品质供给引领和创造消费新需求。创新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推出一批文化遗产旅游、红色旅游、旅游演艺、旅游文创等业态产品。目前,全省已认定省级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建设单位18家,示范小剧场33个、小剧场精品剧目30部,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示范单位32个。二是着力优化文旅产品供给。围绕我省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等丰富文旅资源,先后设计推出“水韵江苏”10大类20条长江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茶文化线路和“看百戏·游江苏”精品线路等产品,我省23个文旅地标入选文旅部“读李白,游神州”长江青春之旅线路。积极整合长三角一市三省生态、康养、温泉、民俗、亲子研学等文旅资源和产品,推出3条长三角江苏经典森林旅游线路及4处长三角江苏森林旅游康养目的地,依托长三角地区发达的高铁网络,评选推出100家长三角高铁旅游小城,我省31家入选。三是不断提升文旅服务品质。注重数字科技赋能,持续推进文旅领域数字化建设,努力提升“水韵江苏”文旅服务水平。建成集智慧服务、智慧监管、智慧分析三大功能一体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并获评“智慧江苏”标志性工程。在全国率先构建社保卡文旅“一卡通”江苏模式,首发“水韵江苏”数字旅游卡,推出一批沉浸式体验、智慧化应用、线上线下融合等文旅数字化创新示范项目。结合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打造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沿线建成主客共享的文化驿站381个。鼓励创新发展夜演、夜展、夜读、夜娱、夜秀、夜游、夜食、夜购、夜宿等业态,认定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45个,其中16个创成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三、创新文旅推广营销方式,提升“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影响力。围绕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深入实施“水韵江苏”品牌引领工程,全面提升推介和营销能力,精准搭建旅游宣传推广载体和渠道,形成多平台、多渠道、多终端的旅游宣传推广格局。一是强化区域联动营销。以“水韵江苏”品牌为统领,带动全省各地加强品牌联动宣传营销。每年举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鼓励全省13个设区市积极参与“运河城市文旅精品展”,全景展示各地文旅品牌和产品,目前已成功举办五届运博会,累计59.6万人次走进现场、线上受众超12.2亿人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连续举办史上最长“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活动,联动全省各地共推出68个主题、1200余项系列活动,累计曝光人次超40.14亿,并入选2022年度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十佳案例。根据全省各地市场需求和品牌推广需要,创新开展国内集中推广周活动,先后组织省内各地文旅部门和企业赴广州、深圳、青岛和杭州、上海、长沙举办“水韵江苏”文旅推介活动,全省各地共推出近300余条优惠政策,发放文旅消费券近3000万元,在线直播点击量达3600万人次。二是丰富品牌推广活动。举办“水韵江苏·文艺之旅”主题活动,先后出版文学家心中、书画家笔下、摄影家眼里和童真里的“水韵江苏”四部作品集。精心打造“话说水韵江苏”主题活动,邀请陈铎、丁建华、任志宏等9名艺术家组成“超强主播团”,诵读来自茅盾文学奖得主、鲁迅文学奖得主等文学名家的30篇美文,活动曝光量达4500万。全新升级《游遍江苏》电视专栏,创作推出“水韵江苏”主题曲3首,整体触达人群超5000万,荣获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评选的“第十五届中国·扬州旅游电视周”优秀栏目奖。创新推出《你所不知道的水韵江苏》融媒体(小镇篇)8集节目,整季节目收视平均排名全国第三,2期节目位居全国同时段第一,触达人群1.6亿人次,荣获“2023第三季度江苏省优秀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三是构建宣传推广矩阵。顺应全媒体时代要求,积极构建“水韵江苏”宣传矩阵,推动大屏小屏同频共振、线上线下同向聚合。持续在央视、重要客源地高铁站和展会等平台和活动中投放15秒“水韵江苏”文旅宣传片,带动综合曝光量110亿人次。不断优化旅游广告联合投放工作,加大新媒体投放力度,2022年以来先后在小红书、抖音、腾讯、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旅游广告投放,累计曝光量达14.96亿人次,有效提升了“水韵江苏”品牌曝光率和市场认知度。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两位委员在提案中的建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我省江河湖海资源优势,做好统筹规划,进一步打响“水韵江苏”品牌。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开展文旅推广活动。以“水韵江苏”文旅品牌为统领,加强省市协同联动,联合国内知名在线旅游企业、互联网平台,建立立体化品牌推广体系。借助展览、研讨研学、学术论坛等活动,开展艺术领域交流合作,推动艺术创作成果“走出去”。精心办好第六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持续开展“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水韵江苏”国内集中推广周等重点活动,推出更多内容原创、直抵受众的爆款推介产品,努力把网络“刷屏种草”的“流量”转化为“用脚打卡”的“留量”,形成“一轮明月”与“满天繁星”相互成就的集群效应。

二是切实加强文旅产品供给。积极发挥我省江河湖海资源禀赋优势,引导各地深挖文旅特色内涵,推出更多差异化文旅融合产品,充分展现“水韵江苏”之美。创新设计自然康养、生态观光、亲子教育等生态旅游线路,开发注重生活态度、关注生活品质的山地旅游、城市漫步等新兴休闲产品。结合我省丰富海滨旅游资源,鼓励各地开发一批具有独特文化魅力与旅游吸引力的“山海相依”“河海相连”“江海联动”滨海精品线路,助力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建设。拍摄制作“水韵江苏·精彩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片,用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方式传承保护和宣传推广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发展人类文明。

三是着力优化宣传推广渠道。加大对媒体渠道和文旅市场的调研力度,进一步优化联合投放方式。扎实开展新媒体广告自主投放,用海量集中化和系列化的内容、事件、话题营销等手段直达客群,有效促进线上营销流量向线下客流转化。继续做好央视广告和全国重点高铁站媒体的自主投放工作,及时更新广告投放内容。以江苏新闻频道全新升级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游遍江苏》电视专栏互动性、体验性和引领性。围绕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和旅游休闲街区,继续推出《你所不知道的水韵江苏》融媒体节目第二季,吸引更多游客到江苏感受美的风光、美的味道、美的人文、美的生活,收获美的发现。

您对“关于进一步打响水韵江苏品牌,构建全省大旅游格局”的建议,为我们今后在“水韵江苏”品牌打造、创新推广方式、业态产品创新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