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060 | 主题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4-06-06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4〕138号 | ||
名称 |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58号提案的答复 |
张宗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江苏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文旅部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部署要求,推进实施《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重点任务方案》《〈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行动方案》(苏文旅发〔2023〕109号),积极发挥文化旅游在促进我省中医药创新传承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中的作用。
一是规划引领,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顶层设计。2021年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提出“创新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提升温泉康养、湖滨康养、中医药养生、康疗保健等新业态,支持创建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2022年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传统医药传承发展……深化文旅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同时,我厅将中医药及健康旅游项目纳入财政金融支持范围。“十四五”以来,我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将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康养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非遗保护项目列入支持方向与范围。2021-2023年,我厅共投入专项资金和向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传承补贴合计1000余万元。
二是部门协作,合力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我厅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非遗项目实行分类保护。截止2023年底,我省拥有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个、省级项目55个、市级项目181个,拥有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人、省级43人、市级184人,各类中医馆(传习基地)103个。同时,我厅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新模式,2023年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共同开展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建设工作,联合确定泰州市为“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苏州市中医药博物馆等9家单位为“江苏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另确定了9家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单位,为推进中医药与文化旅游、森林康养融合发展,丰富健康消费产品供给,吸引广大群众、游客体验中医药健康旅游,满足人民多样化健康文旅消费需求奠定了良好发展基础。
三是省市联动,持续打造文旅+中医药健康融合发展载体。我省各地在发展健康文旅方面开展积极实践,已有不少等级旅游景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吸引中医药类、健康养生类商户入驻,如常州市青果巷的片仔癀博物馆、苏州市姑苏区阊门西街文化区中医药一条街、苏州市吴江黎里古镇雷允上跨界养生文化馆、连云港市老新浦风情街区的蜂针堂蜂疗非遗传承馆、泰州市稻河古街泰和堂国医馆等。我省一些夜间文化消费集聚区还积极打造“健康养生+文旅”“中医药+文旅”等夜间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建议,积极发挥我省中医药和文化旅游、森林生态景观资源的优势,加强长三角地区、省市和部门联动,推进中医药与文化旅游、森林康养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健康文旅产品,为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丰富多元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贡献文旅力量。
一是持之以恒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加快发展。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中医药发展规划,积极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路径,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文化旅游产业有机融合,不断拓展推出多产业融合的中医药健康文旅产品。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深化送金融服务进企业活动,扩大和发挥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对健康文旅产业项目的支持作用。
二是省市联动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专业指导和支持。对中医药资源丰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积极性高的地区,在其开展的全域旅游、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等工作中加强指导和支持。鼓励各地在举办文旅融合等专题培训班时,安排与从事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参加,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是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大健康旅游宣传推广力度。依托我省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等展览和活动,借助中国文化报、中国旅游报等国家级报刊和“水韵江苏”全球传播中心、江苏微旅游、“江苏非遗”微信公众号、电视专栏《传承人》等载体,加大对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扩大影响力,持续发挥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在传承传播中医药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深入发掘有市场影响力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新产品和线路。借助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长三角中医药健康旅游协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打造和培育中医药养生、康疗保健、药膳体验等多种形式“养心润肺”产品和新业态,并将反映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特色的产品纳入旅游项目计划,精心打造健康旅游新产品和康养旅游线路,推动全省健康旅游消费提质扩容,不断扩大市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您对加强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工作的建议,为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加快推进“旅游+”向“+旅游”转变,加强和促进文旅及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巩固文旅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