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055 | 主题分类: | 公共服务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4-05-24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4〕131号 | ||
名称 |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42号建议的答复 |
孟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建议”收悉。经商省公安厅,现答复如下:
自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3〕96号)印发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公安厅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抓好监管,不断规范我省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建强全省营业性演出审批联络员队伍,成立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台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全省大型营业性演出厅际协作机制,从工作会商、风险研判、舆情监控、协同监管、应急处置等五方面,共同加强演出活动管理。2024年已连续召开两次协作机制会议,对我省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艺人背景、网络舆情等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同时各地参照省级层面做法,成立相应协作机制和工作队伍,强化各地演出活动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
二是强化机制建设,推动规范管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部署,联合省公安厅对我省大型营业性演出实行强实名制,强化大型演出活动前风险评估,推进票务信息公开,落实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85%政策,并做到“实名绑定、实名入场”;督促演出举办方建立并执行好营业性演出活动梯次退票机制,压实演出举办方受理解决涉票投诉的主体责任。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对安全责任、风险评估、安全许可、安全管理等环节作出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活动和文艺演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安全管理。
三是强化协同监管,确保活动安全。会同公安部门严格审核把关活动承办方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前组织力量对活动场地设施、交通工具、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人员高度密集的文艺演出等活动,督促活动承办方按照限定人数、划定区域等方式,发放售卖票证或执行预约入场,加强引导控制,防止因人员超限引发安全风险和负面舆情。按照“一活动一方案”“一点一方案”要求,部署相应安保警力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严防发生涉政、涉恐、涉稳、涉个人极端和拥挤踩踏等敏感事端和安全事故,全力守住安全审查、安全检查、安全容量、秩序维护“四道关”。对千人以上活动,明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负责;对万人以上活动,由市级公安机关安排1名局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员;对规模较大的活动,科学设立安保联合指挥部和现场安保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实行捆绑作战、协作联动,切实形成强大监管合力。2023年以来,全省共举办千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6407场,其中文艺演出活动522场,各地公安机关累计投入安保警力51.5万人次,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勤2.4万人次,确保各类活动安全有序。
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强化活动主办方的责任”,我厅督促活动举办方实行“人、证、票”三合一的实名制度,通过闸机刷脸等手段验证工作已执行到位。关于“加强公安部门的执法力度”,省公安厅加大对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黄牛炒票倒票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目前已常态化实施。关于“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监管的力度”,我厅在官方网站专门设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栏目,及时公布已获批准的演出活动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关于“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我厅通过官方票务网站、江苏音乐台、“水韵江苏”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普及演出市场相关规定,完善梯次退票机制,引导观众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跟风。
您建议中提及的推进选座功能开放,是精细化提升观演服务的好举措。事实上,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每名观众对每个位置存在视觉差、体验感的问题,价格比较难统一;即便每个位置标注不同价位,也不利于满足观众集中快速便捷购票需要,尤其在票务需求极旺的“顶流”歌星演出卖方市场,推进难度更大。您建议在购票环节设置“刷脸认证”事宜,我们在购票时已要求凭身份证“实名购票”,刷身份证通过闸机刷脸“实名入场”。票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从规范演出市场秩序角度出发,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探索选座功能开放等事宜。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着眼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持续抓好大型营业性演出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严密做好文艺演出活动风险研判、内容管理、舆情管控、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定江苏省大型营业性演出规范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推进全省各地大型营业性演出协作机制建设。二是强化票务管理。推动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落实实名购票、实名入场、票证合一的强实名制度,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牛炒票、专业“代抢”等违法行为,维护票务市场稳定。三是加强联合监管。会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加强日常巡察与现场监管力度,压实举办方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力维护活动良好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营业性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您对进一步完善规范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再次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