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053 主题分类: 公共服务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4-05-24
文号 苏文旅函〔2024〕128号
名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23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23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 2024-07-22 19: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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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玮、高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与创新利用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遗档案是政府行政部门、非遗保护机构、非遗相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开展非遗传承实践和非遗保护相关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这些档案既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见证,也是传承中华文化的纽带,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非遗保护传承都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省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档案主管部门、非遗保护中心、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在非遗档案利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建立非遗专题档案,提升档案研究价值。我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立非遗专题档案。围绕某一个非遗类别或项目建立专题档案,需要全面收集有价值的非遗档案资料,对研究非遗产生发展的历史渊源、地理环境,挖掘非遗项目的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等,都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江苏省档案局(馆)分别向社会公开征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南京云锦、金线金箔、金陵刻经、秦淮灯会的相关实物和文史资料,在此基础上,为这些非遗代表性项目建立了专题档案。苏州是中国三大丝绸生产中心之一,丝织业空前发达,曾出现“东北半城,万户机声”的盛况。2015年,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申报的“近现代苏州丝绸样本档案”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2017年,由苏州市申报的“近现代中国苏州丝绸档案”成功入选《世界记忆遗产名录》,该档案文献涵盖19世纪到20世纪末,苏州众多丝绸企业、组织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营销贸易、对外交流过程中直接形成的,由纸质文字、图案、图表和丝绸样本实物等不同形式组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共28650卷302841件,是现今我国乃至世界上保存数量最多、内容最完整也最系统的丝绸样本档案。

  二是编辑出版文献资料,普及非遗相关知识。2006年以来,国务院建立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数年来,在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已成为重要的非遗档案。在我厅指导下,省非遗保护中心等单位依据各批次申报材料及相关非遗档案,先后编辑出版《江苏省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览》《江苏省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览》《江苏省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览》《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览》等书籍。全省各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也依据所掌握的档案资料,撰写研究文章、编辑出版研究专著、回忆录等,为非遗技艺传承、非遗知识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建立非遗专题场馆,筑牢非遗宣传阵地。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托当地非遗档案资源建立打造本地区非遗馆。目前,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泰州等市均有以设区市名称命名的非遗馆,全面介绍该市的非遗项目和民风民俗。一些项目保护单位或非遗传承人,也利用收集的非遗档案建立起相应的专题非遗场馆,专门展示和介绍某一个或一类特色非遗项目,如南京云锦博物馆、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南通蓝印花布艺术馆、中国淮扬菜文化博物馆等。这类非遗场馆运用实物、史料、图片和多媒体等展示方式,全面介绍非遗项目的历史渊源、特色风格、工艺流程以及当代保护传承情况,成为展示非遗保护成果、开展对外交流的窗口。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完备的档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存管理、数字化、修复和资源应用等方面都有比较具体的规定。江苏省档案馆还专门设置了档案资源开发处,负责重要档案史料和历史课题的研究、编纂、出版及多媒体制作等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加强与档案主管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非遗档案的创新利用工作。

  一是提升档案利用效率。我厅将加强与档案主管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大各类非遗项目、非遗资源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整合、利用力度,支持各级档案馆围绕重大主题或重要非遗项目征集档案资料,建立非遗专题档案。同时,鼓励项目保护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深入挖掘现存档案的文化内涵、科学价值、文学价值、艺术价值,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非遗传承、传播中去。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申报国家专项资金,持续做好国家级传承人记录工作,并将部分记录成果在江苏非遗网上共享。支持省非遗保护中心依托记录工作所采集的传承人档案资料,编撰国家级传承人口述史等文献资料。在省级非遗专项资金申报中,加大对非遗档案利用的支持,鼓励项目保护单位利用现有档案,开展系统化非遗数字记录,并将记录成果转化成图片、短视频等形式进行传播,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

  三是展示档案开发成果。在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江苏主会场活动、大运河文化和旅游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时,利用现有档案资源,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举办专题非遗作品展、非遗影像展等活动;鼓励非遗保护中心、图书馆,以及各类文博场馆,充分挖掘、整理藏品及档案,策划非遗主题活动、举办非遗专题展览;对非遗作品及相关非遗档案数量较多的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帮助其建立非遗主题展览展示馆,更好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和宣传弘扬工作。

  您对创新利用江苏非遗资源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非遗档案利用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