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021 | 主题分类: | 审计监督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4-05-13 |
文号 |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 (第一批)的通知 |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4号),现将2024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市县增列2024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省直单位列“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99)。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
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附件:1:2024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xls
2:2024年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第一批)绩效目标表.xls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