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4-00008 主题分类: 综合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4-02-09
文号 苏文旅〔2024〕4号
名称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9 11:58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文旅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为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我省在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获个人和团体8个奖项的6项第一、取得历届最好成绩,文物行政执法先进典型连续5年获得国家文物局通报表扬,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被国家版权局表彰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1个案卷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全省十佳优秀审批案卷,文化市场法治惠民系列活动入选2023年省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全年组织厅党组中心组学法3次,利用“周末学堂”阵地举办法治专题辅导讲座2次,引导厅系统党员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规则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学习运用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文旅领域立法,配合省委宣传部起草完成《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将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组织开展《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江苏省促进民宿业发展条例》立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开展《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评估,组织起草《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党内规范性文件1个,完成省委涉及文旅领域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开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废止1件、列入修订计划4件。全年完成233份合同的合法性审核。

(三)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深化文旅领域“放管服”改革,研究制定年度文旅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优化文旅政务服务“旗舰店”功能,3个案例入选全国文旅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优秀典型案例、数量位居全国第一。2个事项被纳入全省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梳理形成文旅领域行政许可事项34项并编制办事指南,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试点,推行网吧、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歌舞娱乐场所等高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一件事一次办”。全年办结审批事项2314件,批复节庆论坛活动28件。厅驻政务大厅窗口荣获红旗窗口、优秀首席代表、服务之星。

(四)及时跟进全链条监管。创新智慧监管方式,全省260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202家重点文化场馆、3973家网吧、777处省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江苏智慧文旅平台监管系统,探索运用无人机等方式提升智慧化监管能力。实施信用监管,开展以互联网上网服务为试点的信用等级评价,全年认定严重失信市场主体27个、轻微失信市场主体3个,对6个失信主体进行修复。加强文旅新业态监管,推动313家“密室逃脱”类经营场所全面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安全措施,推进970家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备案管理、备案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组织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江苏网络文化管理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多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6项制度,召开2次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积极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江苏省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2023年版)》。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锋”系列行动,开展第三方“体检式”暗访、5轮网络文化市场集中巡查、10轮第三方网络文化市场技术巡查,共转办督办案件(线索)14批次40件。全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检查25.89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0.75万家次。组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评比,全省3个案件入选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强化区域执法交流协作,组织与贵州、西藏等地文化市场执法对口交流活动。

(六)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布,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全年按照程序完成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 “水韵江苏”全媒体平台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通过厅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695件、主动公开各类文件286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5次,发布政策解读21篇,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40件,我厅连续三年被省政协评为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七)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稳步推进信访工作,全年办理网上厅长信箱512件,办结满意率99%,办理12345转办件3916个,办结满意率92%,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来信来访88 件。实施旅游投诉警示机制,对4家旅行社予以警示并发布公告。全省共接待游客投诉8253人次,受理旅游投诉6615件,为旅客挽回经济损失580.18万元。支持人民法院办理2起行政诉讼案件。

(八)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照“八五”普法任务要求和分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评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编印文旅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文化和旅游法律知识100问,举办3场法治专题辅导讲座,开展新提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4期以案施训、开展师资巡讲,举办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强基”“提优”培训班。加强以案释法,发布4批36件文化市场指导案例。组织开展厅系统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文化执法·守望成长”2023年文化市场普法宣传进校园、“放心旅游·法治护航”主题宣传等法治惠民活动,组织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微视频展播,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短信,创成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同时也清醒看到,我厅推进文旅领域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思路举措有待进一步创新,新业态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深化研究、创新思路举措加以解决。

二、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推进文旅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确保文旅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一)推动法治建设融入文旅发展全局。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文旅领域现代化治理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厅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厅依法行政工作,每月通过厅长办公会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把法治工作纳入厅年度工作要点,专项列支年度法治经费。坚持把述法作为落实“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要内容的具体举措,认真做好年度述职书面述法,要求将述法作为机关处室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重要内容,推动法治与文旅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依法依规履行法治建设责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认真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并接受审议,同时根据审议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勤勉尽职、依法用权、为民服务。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制定《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带队走进《政风热线》直播间解答艺术培训机构“退费难”、规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等文旅热点法治问题,并迅速组织分管厅领导现场督办,举一反三研究提出面向全省的改进措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专题汇报文旅领域法治建设情况,推动4个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推动出台《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组织修订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设区市人均接受文化场馆服务次数指标数据统计实施办法等依法治理管用的制度。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厅机关处室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作为研究改进工作过程,每份答复均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请教、邀请调研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并对每份答复件仔细审改、严格把关。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文旅工作。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要求列入厅党组会议议题的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核,既把好政策关、法律关,又把好内容关、文字关。毫不松懈抓好文旅市场质量和安全监管,带队赴基层检查文旅市场情况,在重要时段、敏感节点通过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加强在线巡查调度,不断增强系统化监管、精准化监管和智慧化监管能力。组织跟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进一步厘清职责、完善机制、加强规范,及时跟上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竞酒店、旅游民宿等文旅新业态安全监管,组织第三方“体检式”暗访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周末学堂”等多种形式,引导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新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更加自觉贯穿融入到文旅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推进文旅领域立法。配合省人大做好《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发布解读和推进实施工作。组织起草《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立法草案,开展《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三)加强和改进合法性审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从严把关,确保出台的文件合法有效。制定《关于促进非国有美术馆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江苏省文化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文件。组织开展厅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深入推进文旅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文旅政务服务“旗舰店”,推行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完善“一件事一次办”省级受理平台,推进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完善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和第三方监管评价机制。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

(五)完善文旅市场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出台关于推动营业性演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强化大型演出活动、在线旅游等规范管理,包容审慎监管剧本娱乐、密室逃脱、电竞酒店等新业态。

(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组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提质行动,开展对网络文化、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执法,加强重要时段、敏感节点文旅市场执法工作。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用好文旅资源和载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探索开设“执法在线微课堂”,继续开展以案施训、集中办案等活动,组织开展全省文旅审批业务比赛,组织实施好文化市场法治惠民活动。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