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382 主题分类: 旅游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2-06-02
文号 苏文旅函〔2022〕90号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25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07 16:14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徐亚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旅游能够有效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把优秀传统文化、乡土风貌与现代旅游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具有涉及面广、亲和力强、带动性好、开放度高的发展优势,是构建乡村新发展格局的一支重要力量。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到乡村去”已成为更多人出游选择。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文旅高质量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坚持规划先行,引领农文旅融合发展

我厅坚持高起点谋划,把乡村旅游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重要内容,在“十四五”期间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和旅游民宿品质提升工程,推动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研学旅游等深度融合发展。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全省乡村旅游与旅游民宿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合作,将乡村旅游发展纳入我省农村客运、休闲农业、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实现多部门合力共促农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丰富文化内涵,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我厅坚持用文化的理念发展旅游,通过挖掘乡村文旅资源、彰显文旅融合特色,提升乡村旅游独特魅力和韵味。连续十三年举办江苏省乡村旅游节,并在近三年每年举办的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上,都设置乡村旅游专题展区。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引导全省各地乡村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为方向,推出更多诸如“树山星享夜”“夜之金陵”等夜经济项目,苏州旺山村罗浮宫、南通颐生村柳西半街、徐州马庄村香包产业园等一批文旅融合产品与场景,为乡村旅游带来人气、注入活力。创新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在南京钱家渡村开展我省首批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试点工作。

三、强化示范引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的基础上,自2019年起,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现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4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6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89家,全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方阵”不断壮大,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凸显。结合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好满足基层乡村人才需求,2021年,我厅制定实施《江苏省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计划(2021-2025)》,目前已完成69个村双向对接任务。其中,接受辅导的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安庄社区、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沿湖村,已成功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四、注重精准扶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2021年下半年,我厅安排乡村旅游扶持资金1369.73万元,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创新项目建设49个。今年年初,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关于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促进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若干政策措施》,并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出台的适用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工具包”,精准施策帮助包括从事乡村旅游的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加强与省农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金融机构合作,为我省乡村旅游企业、农户提供全面、专业、贴心的金融支持。今年以来,会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打造的“乡旅E贷”专属金融产品,已为267个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提供22.4亿元信贷支持。调剂安排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扶持力度,给予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一次性奖补30万、重点镇一次性奖补50万元,近三年累计安排奖补资金1580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在工作中充分吸纳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文旅高水平融合,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宣贯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对旅游业的不利影响,加大财政补助、基金扶持、人才支持力度,增强乡村旅游发展后劲与活力。继续推动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推进开发专属金融产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充分利用“乡旅E贷”金融平台,为乡村旅游小微市场主体开通绿色申请通道,加快资金审批,提高融资效率。深入实施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计划,对已结对的村庄开展精准辅导,更好满足基层村庄对旅游发展人才的需求。

二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在乡村旅游资源开发与建设中,坚持保护与传承有机结合,下大力气保护好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农业遗迹等物质遗产,传承好民族民俗文化、传统手工艺、戏曲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乡村与文艺院团、文化馆(站)、文化企业合作,利用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农耕器具、民间技艺,打造更多富有文化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培育有文化神韵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三是推动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为居民服务和为游客服务,加大优质文旅公共服务供给,引导各类文化活动、文化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造农文旅融合、主客共建共享的美丽乡村。深入实施“千支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培育计划”和“千个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打造计划”,为广大乡村培训辅导群众文艺骨干和团队,打造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年内推动各地新改建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厕所60-80座,继续为经济薄弱地区“送戏下乡”2800场。

四是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引导各地把特色资源禀赋和乡村生产生活方式作为重要旅游吸引物,结合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耕文化传承和节能减排固碳等,开发休闲观光、农事体验、亲子研学、康养度假等线路产品,培育乡村旅游集聚区、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乡村民宿经济,开发特色乡村文创产品。深入挖掘红色文化资源,积极推动红色文化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推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

五是培育乡村旅游品牌集群。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申报和第五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评定工作,推出更多乡村旅游发展经典案例,构建“景城联动、景区带村”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引领带动乡村旅游集聚发展,扩大地域特色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继续办好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江苏省乡村旅游节,拍摄乡村旅游专题宣传片,支持各地结合“农民丰收节”举办特色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激发消费活力,增添发展动力,培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文旅融合“水韵江苏·美好乡村”品牌集群。

您关于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旅游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乡村旅游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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