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381 | 主题分类: | 旅游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2-06-02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2〕89号 | ||
名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97号建议的答复 |
孙维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化推动‘农家乐’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家乐”是乡村旅游发展的一种重要业态,具有面广、量大、点多的特点,对优化农业结构、促进乡村振兴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推进乡村旅游,带动乡村民宿、“农家乐”等业态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高标准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强调要实施乡村旅游和旅游民宿品质提升工程。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出台《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整合部门资源,加强乡村旅游规划建设,鼓励家庭农场、传统经营小农户、传统技艺小农户、当地村民、回乡人员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同时,我省有些地方结合实际出台农家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家乐”经营活动管理。二是强化示范引领。2019年起,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的基础上,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共建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4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6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89家。加大对乡村旅游重点村扶持力度,省级财政给予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一次性奖补30万元、重点镇一次性奖补50万元,近三年累计安排奖补资金1580万元,以此引导和带动全省“农家乐”等5600余家个体经营户规范健康发展,助力富民增收。三是强化人才支撑。针对基层乡村反映缺少乡村旅游策划开发、市场营销、运行管理等方面人才情况,从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农民增收致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发,我厅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创新实施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计划,组织乡村旅游专家结对驻村辅导,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目前,已完成69个村双向对接任务。四是强化政策赋能。积极推动各类资金下乡,赋能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2021年下半年,我厅共安排乡村旅游纾困资金1369.73万元,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创新项目建设49个。加强与省农行、省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合作,推动金融助力乡村旅游发展,特别是“乡旅E贷”专项金融产品,为我省乡村旅游企业、农户提供全面、专业、贴心的金融支持。今年以来,“乡旅E贷”已为267个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提供22.4亿元信贷支持,其中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175家。
下一步,我厅将在工作中充分吸纳您的建议,通过政策扶持、金融支持、文化赋能、品牌提升等措施,推动“农家乐”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好助力我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会同省有关部门持续推动系列纾困惠企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在省级层面搭建财政补助、基金支持、融资担保“三驾马车”拉动乡村旅游发展,增强乡村旅游发展后劲与活力。协调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开通“乡旅E贷”线上平台,为个人与小微企业开通绿色审贷通道,为“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态发展提供更多金融政策支持。
二、持续推进文旅融合发展。鼓励各地挖掘利用地域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推进“农家乐+文化”融合发展,丰富“农家乐”人文内涵,赋能传统“农家乐”提质升级。持续推进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计划,优选乡村旅游专家下乡驻村进行常态化咨询和陪伴式指导,助力提升“农家乐”、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业态的规划建设、产品开发、文化创意、营销管理水平,提前完成百名辅导员入驻百村目标任务。
三、持续提升品牌带动效能。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为抓手,引导各地创新理念方法,积极探索将“农家乐”发展纳入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加大“农家乐”科学规划与产品建设力度,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带动传统“农家乐”由单一餐饮经营向休闲农庄、民宿等复合型经营模式转变,不断满足大众特色化、多层次旅游需求,进一步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您关于合理化推动“农家乐”发展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乡村旅游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