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428 | 主题分类: | 综合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2-06-14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2〕109号 | ||
名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62号建议的答复 |
俊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统筹江海发展中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收悉。经与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和省民宗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江苏位于长江下游入海口,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编制并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推进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和沿海各市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沿江、沿海整体发展中谋划布局,不断加强江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始终彰显江苏文化特色魅力。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规划目标,编制省“十四五”文化发展、文化和旅游、文物事业和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专项规划、落实《全面推进落实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行动方案》,明确推动沿海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布局、具体任务和重大项目。《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将“保护传承弘扬海洋文化”列为专门章节,明确“系统保护文化遗产”“讲好新时代沿海故事”两大任务。在今年4月印发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提出“深入挖掘沿海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塑造形成沿范公堤与串场河为主线的历史文化线路,凸显沿海张謇盐垦文化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具体举措,并将“支持连云港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纳入《沿海地区发展重大事项清单》。编制《关于推进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建设实施方案》,将构筑海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高地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系统梳理全省历史文化脉络,将通扬运河、串场河和盐河等运河支线沿线城市纳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范围。推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专项调查,系统推进盐垦、海防、革命文物等文化遗产分类保护,将盐城新四军盐阜区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推荐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通大达内河轮船公司旧址、连云港明清烟墩等13项不可移动文物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连云港东海水晶雕刻等5个项目推荐公布为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盐城新四军纪念馆等7家博物馆先后入选第三、第四批国家等级博物馆。加强沿海地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112处革命旧址、418件/套馆藏文物入选第一批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19个县(区)被列入苏北、苏中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史迹调查研究,南通、连云港成功加入“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遗城市联盟”。
三是加强保护利用。“十三五”以来,我省共争取和安排省级以上文物保护资金2.16亿元,支持实施南通大生纱厂等近代工业遗产保护、盐城新四军重建军部旧址等红色遗产保护、连云港云台山水帘洞摩崖题刻等石窟寺保护、南通博物苑等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和连云港市博物馆等馆藏文物数字化保护项目167个。盐城市博物馆新馆落成开放,南通博物苑“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先驱——张謇”在全国巡回展出。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推荐连云港申报国家级山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出台《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制定《江苏沿海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在城乡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自然和文化遗产管控要求。制定《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建设实施方案》,展示串场河、范公堤等人文景观与黄渤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之间的时空关系,推动沿江沿海地区文旅联动发展,营造最富人文魅力的文化海岸带,构建“两廊两带两区”特色文旅空间体系。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合理建议,重点在以下方面继续做好沿海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结合长江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战略,统筹推进沿江沿海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组织实施长江、大运河文物资源调查,梳理沿线革命文物、工业遗产、盐业遗迹等文物资源存量,编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长江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和苏中、苏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等专项规划,实施一批以张謇相关史迹和革命旧址保护为重点的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启动江苏地域文明探源工程,加强涉海遗址遗迹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做好江苏盐业考古研究,推动考古成果转化和遗址公园建设。持续推进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遗准备工作。
二是延续历史文脉。结合老城保护、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统筹城乡文物保护,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和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统筹处理新城和老城关系,鼓励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延续城市传统风貌。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资源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公布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引导各地系统保护盐垦、海防、工业、农业等历史遗存,强化文物本体保护和风貌环境管控,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多重价值。支持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中的文物资源保护。结合各地城镇乡村文化特色,开展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推动滨江、沿海空间塑造,延续和彰显滨海地区地域文化和价值特色。
三是做好活化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探索拓展文化遗产弘扬利用新路径,推动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支持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宗教建筑等当地特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稳妥推进如皋定慧寺、连云港上海大旅社等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支持盐城新四军纪念馆等革命旧址和纪念设施展示利用,支持南通博物苑等博物馆纪念馆服务能力提升,推进连云港藤花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探索建设盐垦—海防文化体验带。积极探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保护发展新路径,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能力建设,推动非遗走进现代生活,推进非遗资源富集地体验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促进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结合江苏“两廊两带两区”特色文旅空间布局,发挥江苏丰富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培育打造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及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扩大江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您对在统筹江海发展中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沿海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