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426 主题分类: 旅游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2-06-15
文号 苏文旅函〔2022〕107号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84号提案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17 11:09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陈剑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联动国家级本土IP在地资源,呈现至美江苏文旅目的地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科协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合力联动,坚持用“融”的理念推动文旅产品、业态、市场、服务等深度融合,用“融”的思路高标准抓好各类文旅创建,用“融”的机制推进“旅游+”向“+旅游”转变,延伸产业链、创造新价值、催生新业态,用“融”的办法策划推出更多优质文旅融合IP产品和品牌,培育打造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进一步提升“水韵江苏”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一、高位统筹谋划布局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发展目标。2021年10月,我厅牵头起草的《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实施,明确以江海河湖为脉络,建设“两廊两带两区”特色文旅空间体系。遴选全省有显示度、感受度、创新度的90个重大项目,形成《“十四五”时期江苏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表》,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为加快推进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我厅紧紧围绕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部署要求,牵头完成编制《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建设实施方案》,研究组织编制《关于推进世界级滨海旅游廊道建设实施方案》《扬子江世界级城市休闲旅游带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江苏实施方案》,强化规划引领,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多措并举深化文旅融合

近年来,我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推动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升格为部省共同主办,通过连续三年集中展演,首次实现全国348个剧种“大团圆”,开展“看百戏•游江苏”文旅融合主题活动,受到文旅部高度肯定。深入推进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旅游休闲街区建设,无锡市拈花湾小镇等6个项目入选首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无锡、连云港、淮安成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南京夫子庙步行街、苏州市平江历史街区、无锡市清名桥历史文化街区入选首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数量均居全国第一。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国家级文旅创建成果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会同省委宣传部出台《关于推进小剧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省级示范小剧场建设指南和小剧场精品剧目创作指南,认定首批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打造新兴文化传播载体和文旅消费空间。推动创新实施“千支优秀群众文化团队培育计划”“千个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打造计划”,在全省培育一批活跃在老百姓身边的文化队伍,推出了一批“小而美”的城乡新型公共文化共享空间。创新开展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推动非遗有机融入旅游产品和线路,实现更好传承、有效传播。

三、同频共振扩大影响

近年来,我厅创新开展“全渠道、多维度、立体式”整合营销推广,进一步打响“水韵江苏”文旅品牌。连续三年成功举办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提升运河文化的影响力。设计发布“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拍摄制作“水韵江苏”系列文旅宣传片,推出《游遍江苏》专栏节目,多渠道多平台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努力提高“水韵江苏”品牌辨识度和传播力。紧扣“水韵江苏”文旅品牌,整合全省文旅资源,指导各地陆续推出楚汉文化、西游文化、湿地文化等主题文旅产品,打造相关IP形象,进一步丰富“水韵江苏”品牌内涵。与省商务厅协同联动,开展“146消费提振”行动,策划推出史上最长文旅消费推广季、江苏省乡村旅游节、“苏新消费购物节”等节庆品牌活动,联动各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文商旅节庆消费活动,提振文旅消费,扩大市场影响。

围绕您提出的增强在地旅游资源联动性,打造江苏强IP的超级旅游目的地有关建议,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聚焦文旅高水平融合,打造更具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水韵江苏”文旅IP,推进我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水韵”主题,推动沿运河与沿江沿海沿湖地区文旅联动发展。积极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美丽江苏建设、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按照“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实施方案,推动各地依托资源禀赋,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通过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享、精品线路共推、文旅品牌共塑、节庆活动共办、旅游客源共济,联动建设最具增长力的“两廊两带两区”特色文旅空间体系,培育打造世界级运河文化遗产旅游廊道、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廊道、扬子江世界级城市休闲旅游带、陆桥东部世界级丝路旅游带、沿太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沿洪泽湖世界级生态文化旅游区,构建省域宜居宜业宜游的全域魅力空间,努力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二是依托优势资源,打造品质旅游新标杆。以开展全省文旅资源普查为契机,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推出特品级文旅资源名录,深化文旅资源一体化开发,加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力度,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突出创新创意,运用原创IP打造有鲜明特色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创意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高品质旅游产品。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全球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特品级文旅资源为重点,加强资源整合,丰富文化内涵,设计、推出一批国际水准、江苏特色、市场认可的旅游重点项目和精品线路,着力开发苏州古典园林、大运河等世界遗产品牌旅游产品,培育打造彰显运河文化、长江文化、海洋文化、淮扬文化、江南文化、丝路文化、汉文化等多彩魅力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全域旅游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打好“城市+乡村+景区”组合牌,持续推动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构建景城联动、景区带村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建设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三是深化文旅融合,推动文化创意创新。强化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实施文化和旅游融合品牌培育计划,推动艺术作品在各类文旅空间展示展演,开展培育全国知名旅游演艺精品,鼓励省级非遗创意基地、非遗旅游体验基地开发旅游体验产品、文创旅游商品,引导各地创新开展小剧场建设、举办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活动,打造一批独具文化内涵的文旅消费新空间。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省相关部门推动出台《江苏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行动方案》,引导各地从合作机制、财政金融支持、税收优惠、收入分配和奖励政策、知识产权评估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持,培育建立独具江苏文化特色的创意产品开发体系和品牌。

四是整合部门力量,凝聚融合发展合力。推进“旅游+”和“+旅游”,引导和推动旅游与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融合发展。省教育厅、省科协将持续开展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认定工作。目前,全省现有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67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539家、2016—2020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89家、2021—2025年首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44家,为中小学生、青少年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科普研学活动提供了保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文物局正积极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与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合作,积极开展“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博物馆进校园”等活动,整合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和教育意义的实践活动和实践基地。同时,省教育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有关部门正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外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探索建立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效果评估、服务满意度评价等反馈机制,促进文旅资源、文物资源的生产供给与学校教育需求匹配,规范建设一批体现江苏特色的教育基地。通过部门协同聚力,积极聚合我省教育、科研、科普、文旅等资源,充分发挥文化润泽功能,助力“双减”政策见效落地,培育打造一批文化、教育、科技、旅游融合发展的校外教育基地和品牌,引领青少年走进自然资源丰富、人文历史璀璨的江苏大地,深刻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江苏发展的日新月异。

五是全方位拓展,扩大“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影响力。积极拓展线上线下融合、媒体矩阵传播渠道,宣传彰显高颜值、深内涵、有品位的江苏文旅形象。继续组织拍摄“水韵江苏”系列旅游宣传片,在央视等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同步开展宣传推介,优化省市旅游广告联合投放方式。持续办好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江苏省乡村旅游节等特色展会节庆活动,持续开展文旅消费推广季和“苏新消费”品牌活动,不断扩充文旅消费场景,全面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提高我省文旅品牌影响力。继续推进“水韵江苏”全球传播中心“一中心、四基地”建设,加大“水韵江苏”全球推广,推动江苏精彩传得更远、传得更广。积极与包括《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在内的专业知名媒体、网络平台合作,不断拓展宣传推介渠道,从大地理的视角,向读者讲述了江苏独有的自然魅力和人文精粹。

您关于“联动国家级本土IP在地资源,呈现至美江苏文旅目的地”的建议,为我们更好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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