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390 | 主题分类: | 旅游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2-06-14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2〕117号 | ||
名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49号建议的答复 |
杞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旅游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实现途径,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重要渠道,更是一把开启富民之路的“金钥匙”。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切实加强乡村旅游发展制度设计,持续深化乡村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优质产品供给,努力推动乡村旅游恢复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汇聚发展合力。发展乡村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关联部门多。我厅在优化全省文旅发展布局中,明确乡村旅游发展定位,结合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围绕构建“两廊两带两区”文旅空间体系,提出打造以运河风情、滨海湿地、江畔休闲、江南水乡、竹海茶田等为主题的乡村旅游集聚区,培育“水韵江苏·美好乡村”品牌集群,新增乡村旅游重点镇村100家。同时,我厅主动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乡村旅游发展13项重点任务,对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富民效应等方面做出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全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部署全省乡村旅游工作,更加准确把握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积极推动新时代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
二是注重理念更新,推动创新发展。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旅游消费需求,创新创意推出类型多、品质高的乡村旅游产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以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为抓手,加大乡土风情、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充分发挥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带动效应,全省现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6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89家,为推动乡村旅游创新发展搭建了新的载体,形成了典型案例。针对乡村旅游市场新特点,2022年5月28日,我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创新举办第十三届江苏省乡村旅游节,设置“线上专题馆”,将线下精彩搬到“云端”,让未能现场参加活动的广大群众在网上直击现场盛况,通过云上观展,邀客“乡”约“水韵江苏”,共享美丽乡村。
三是坚持精准施策,增强发展动力。针对当前受疫情影响,乡村旅游市场主体遇到的困难,我厅深化研究、创新举措,为乡村旅游全面恢复发展装上“助推器”。持续抓好“江苏文旅十六条”、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用好用足省级文旅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省旅游发展基金等省级资金,对乡村旅游龙头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近两年共安排扶持资金3000余万元,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创新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乡村旅游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与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共同推出“乡旅E贷”专属金融产品。今年来,已为267个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提供22.4亿元贷款支持。组织实施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建立包含乡土人才在内的117名驻村辅导员专家库,组织乡村旅游专家结对驻村辅导,切实发挥专业人才智力优势,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目前,已完成69个村双向对接任务。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积极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持续推动《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促进乡村旅游市场恢复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不断挖掘乡土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休闲业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我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工作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充分利用“乡旅E贷”金融平台,为乡村旅游小微市场主体开通专项融资申请通道,加快资金审批,提高融资效率。协调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三是持续实施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计划,通过专家上门、送智下乡,全面提升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规划建设、产品开发、文化创意、营销管理,提前完成“百名辅导员入驻百村”的目标任务。四是继续办好江苏省乡村旅游节,联动各地开展乡村旅游线路产品宣传推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节展示发展成果、激发消费活力、增添发展动力的综合效应。通过一系列务实有效举措,共同把我省乡村旅游打造成希望田野的一道“风景线”、乡村振兴的一条“致富路”、主客共享的一片“幸福场”。
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乡村旅游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