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389 | 主题分类: | 旅游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2-06-14 |
文号 | 苏文旅函〔2022〕116号 | ||
名称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55号建议的答复 |
丁雪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政策支持赋能乡村旅游,加大对乡村旅游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切实加强乡村旅游发展制度设计,持续深化乡村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优质产品供给,努力推动乡村旅游恢复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积极引导各类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乡村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关联部门多。我厅主动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乡村旅游发展13项重点任务,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富民效应等方面做出部署安排。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工作细则》,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的界定、用地布局、使用途径、设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保障、用地审批、动态监管等。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制定《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从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效、拓宽“三农”领域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等方面,支持巩固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强化政策引导,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全面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省现有446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共安排奖补资金8.94亿元,支持136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市县同步开展面上创建,建成一批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其中,泰兴市黄桥镇祁巷村作为第一批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村庄,获得省财政奖补资金2464万元。2021年起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对通过评价命名的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进行奖补,平均奖补标准为300万元/村,专项支持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村庄管护等。《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江苏省特色小镇(旅游风情类)、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2020-2021年,累计下达乡村旅游方面专项经费4940万元,重点支持全省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建设的乡村旅游类项目,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壮大。
三是加强金融创新,切实加大乡村发展信贷支持。2021年,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共同推出“乡旅E贷”专属金融产品。今年来,已为267个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提供了22.4亿元贷款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扩大“三农”信贷投放为抓手,推动省联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督促农商行等县域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加大金融资源反哺乡村力度。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农商行涉农贷款余额11270亿元,比年初增加685亿元,增幅6.5%。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小微和“三农”业务占比、切实降低担保费率,不断缓解“三农”领域融资难题。推动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展现更大作为,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纳入名单制管理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共78家,新增融资担保业务306亿元,其中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支小支农业务占比85.8%。全省462家农村小贷公司贷款余额526亿元。
四是坚持精准施策,切实增强乡村旅游发展动力。受疫情影响,我省旅游业遭受较大损失。针对当前乡村旅游市场主体遇到的困难,省文化和旅游厅先后出台“6+18+12+8+16”系列政策举措,并梳理形成“政策工具包”,推动企业在用好政策中渡难关、强信心。今年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江苏文旅十六条”,提前安排文旅专项资金,纾困扶持旅游业发展基金乡村旅游项目,组织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提前举办第十三届江苏省乡村旅游节,多措并举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组织实施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已完成69个村双向对接任务。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推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有关税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游行业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事乡村旅游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同时,对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积极会同省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关于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推进乡村旅游恢复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开展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会同省财政厅加大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不断挖掘乡土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休闲业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保持我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工作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充分利用“乡旅E贷”金融平台,为乡村旅游小微市场主体开通专项融资申请通道,加快资金审批,提高融资效率。协调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三是持续实施乡村旅游驻村辅导员行动计划,通过专家上门、送智下乡,全面提升乡村旅游重点村的规划建设、产品开发、文化创意、营销管理,提前完成“百名辅导员入驻百村”的目标任务。四是继续办好江苏省乡村旅游节,联动各地开展乡村旅游线路产品宣传推介,充分发挥乡村旅游节展示发展成果、激发消费活力、增添发展动力的综合效应。通过一系列务实有效举措,共同把我省乡村旅游打造成希望田野的一道“风景线”、乡村振兴的一条“致富路”、主客共享的一片“幸福场”。
您“关于以政策支持赋能乡村旅游,加大对乡村旅游扶持力度的建议”,为我们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举措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感谢您对江苏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支持。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