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305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2-02-11 |
文号 | 苏人社发〔2022〕19号 | ||
名称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文博事业单位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