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17:36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印发的《全省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经报厅领导同意,决定在厅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至12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等重要党内法规以及文旅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不断深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四、主要活动安排

1.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宪法、党章、文旅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规则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确保文旅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2.举办线上法治专题辅导讲座。利用“周末学堂”品牌阵地,邀请法学专家开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讲座。(责任单位: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3.开展新提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对2022年度厅机关新提拔的处级、科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人事处)

4.组织展播宪法主题公益广告。“宪法宣传周”期间,依托各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4A级以上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旅场所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告栏,四星级以上宾馆客房电视开机画面等载体,展播优秀“宪法公益广告”和“12·4”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可自行至百度光盘(网址:https://pan.baidu.com/s/18rBb56nmpD37Olzgkej4TA,提取码: 1nz2)下载。(责任单位: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厅直各单位)

5.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厅系统学校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国旗下讲宪法”等参与度高、仪式感强的宪法宣传活动,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责任单位: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省戏剧学校)

6.组织参加全省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12月1日至31日,组织厅系统党员干部参加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级机关工委、省法宣办、省司法厅联合组织的全省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7.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审批业务培训班暨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推进会。12月上中旬,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审批业务培训班暨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推进会,重点就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进行解读。(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

五、有关事项

政策法规处负责“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并负责与相关处室、厅直单位的协调对接。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总各处室各单位“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法宣办,承担主要活动任务的责任处室和单位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通过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共同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全省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docx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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