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4  14:43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研究,决定废止《江苏省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退出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1〕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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