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杨志纯主持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孙风,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常胜梅出席会议,江苏艺术基金理事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江苏艺术基金近期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江苏艺术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杨志纯指出,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艺术创作生产的新部署新要求,通过实行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引导艺术创作生产,更好助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先行区贡献力量。
杨志纯就做好下一阶段江苏艺术基金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把握资助导向。江苏艺术基金作为我省艺术创作的“孵化器”和“助推器”,要把握正确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压实管理中心、评审专家、项目主体等多方意识形态把关责任,确保立项评审、传播交流、专家管理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树牢精品意识,尊重艺术规律,注重把内容选材严、艺术创造精的作品选出来,把策划创意好、实施前景好的项目选出来,把具有创作追求、具备创作潜力的人才选出来;发挥好事前评审的孵化作用,在艺术创作、艺术活动、线上巡展巡演和后期宣传推介等最需要的环节给予有力支持,助力放大艺术创作生产“江苏现象”。
二是要突出资助重点。江苏艺术基金要继续坚持把“三个尊重”体现到具体工作中,明确项目资助重点,着力营造出人才、出精品的良好环境。一是注重主题创作。要围绕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合理集聚和配置资源,把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的要求落实到立项评审全过程,更加关注濒危剧种扶持、“三农”题材创作、小剧场剧目创作。在我们认定的两批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中,已有多部作品曾获基金扶持,下一步要继续围绕落实《关于推进小剧场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扶持一批相关小剧场主题剧目。二是注重人才培养。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必须有高层次、高素质的文艺人才作支撑。要继续做好艺术人才培养平台搭建资助工作,为艺术家施展才华提供更多机会、创造更好条件,鼓励他们创作更多艺术精品。三是注重项目实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要在立项评审过程中更加关注项目的可行性,既要确保项目质量,又要做到实施方案合理、保障措施得力、应急预案周密,做到可操作可实施,避免出现获得立项资助之后无法按计划进行的问题。要督促项目主体从严从紧使用资助资金,不浪费、不闲置、不沉淀,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要扩大资助影响。新时代新征程是当代中国文艺创作的历史方位。作为省级艺术基金,要坚持以繁荣艺术精品创作为目标,进一步丰富资助体系、扩大资助影响、深化成果运用,实现基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基金成立已满7年,资助项目共计1070项,资助总额近3.5亿元,产生了不少资助成果,很多优秀剧目、美术作品获得了国家层面的奖励。要全面总结资助有效做法,对已结项项目实行滚动资助,鼓励艺术创作主体对已结项、社会反响较好的作品进行精雕细刻、反复打磨,不断提升作品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为我省艺术生产出精品、攀高峰积蓄力量。要探索成果运用方式方法,对不同艺术类型的项目提供合适的宣传推广渠道,对舞台艺术优秀作品继续参评资助项目可考虑合理简化程序,对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可考虑展示收藏,让项目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