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2-00479 | 主题分类: | 旅游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2-11-21 |
文号 | 苏文旅发〔2022〕123号 | ||
名称 | 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15号)精神,积极发挥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对全省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的带动作用,着力提高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认定工作。经实地考察和研究,确定第三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各集聚区实施动态管理,随机开展集聚区建设和发展情况检查。请有关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加强对本设区市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的指导,推动各集聚区不断提质升级,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