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1-00121 | 主题分类: | 综合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1-06-23 |
文号 | |||
名称 |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2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加快推进江苏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建议) |
刘灿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江苏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江苏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文化发达,历来是中国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的核心地区之一,也为江苏留下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也是较早参与海丝联合申遗的省份之一。2009年,扬州和广州、泉州、宁波、蓬莱一起,列入国家文物局海丝申遗计划。2011年,南京龙江船厂遗址、浡泥国王墓,扬州普哈丁墓、仙鹤寺成功列入海丝申遗预备名单。2015年3月,国家文物局在南京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与申遗工作会议。会后,省文物局立即组织沿江沿海各市,启动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史迹的调查、研究工作。当年8月,经专家审核,筛选出南京、扬州、苏州、南通、连云港、镇江等六市共27处申遗点上报国家文物局,包括龙江船厂遗址、浡泥国王墓、太仓浏河天妃宫(刘家港)等郑和下西洋相关遗存,扬州大明寺、普哈丁墓、连云港孔望山海龙王庙遗址、如东国清寺遗址等外国移民及宗教传播相关历史遗存,以及与海外交通、海外贸易相关的扬州城遗址、张家港黄泗浦遗址等城市、港口遗迹。2019年,省文物局落实国家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规程(试行)》的要求,将扬州仙鹤寺推荐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提请省政府将苏州樊村泾遗址、如东国清寺遗址等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史迹公布为第八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二、“海上丝绸之路”保护与联合申遗工作,是继中国大运河之后我国开展的又一项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国家行动。国家文物局受国务院委托,统筹负责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遗工作。2017年,中央对海丝申遗计划进行调整,省文物局和南京、扬州、苏州、连云港、南通各市积极响应,配合国家文物局做好申遗点现场考察、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研究、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展示工程实施等工作。经过充分准备,2018年4月,国家文物局在广州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城市联盟第一次联席会议,苏州、连云港、南通和南京、扬州一起,正式加入“海丝申遗”城市联盟。2019年以来,我省海丝申遗城市围绕申遗目标,开展了一些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的具体工作。如连云港市创新海上丝绸之路区域性跨省联合申遗方式,牵头河北、山东等省相关城市,开展环黄渤海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跨区域合作;南京市承办2019年度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遗城市联盟联席会议,牵头开展长江中下游江苏区域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实施龙江船厂遗址、浡泥国王墓保护展示工程等,得到国家文物局高度肯定。
三、近年来,江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建设,依托大运河、海上丝绸之路等传统文化元素,创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思路举措。如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打造彰显江苏“水”和“文化”鲜明特质的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和项目;认真落实中老、中柬两国领导人达成的举办2019“中老旅游年”“中柬文化旅游年”重要共识,多次派出艺术团组赴相关地区开展“水韵江苏·欢乐春节”活动;部省合力打造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上的文化交流平台—海牙中国文化中心和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开展“新加坡•中国江苏文化旅游年”活动等,向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展示和传播了中华悠久的文化底蕴和江苏独特的文化魅力,深受到访各国政要和当地民众的喜爱,促进了文明交流互鉴、民心相融相通。
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我们将认真吸收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合理建议,指导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树立“申遗的目的是更好地保护”的正确理念,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海上丝绸之路江苏史迹的保护管理,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讲好江苏故事,传播江苏精彩。
一是落实国家文物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联合申遗城市联盟各项工作计划,持续做好各申遗点突出普遍价值研究和阐释,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落实各项保护管理要求,确保各申遗点真实性、完整性不受影响。
二是以国家和省重大外交、外事活动为平台,举办高水平文旅配套活动,深化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系,精心办好海外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美丽中国等活动,互办文旅推介活动。
三是做好统筹协调,作为中国海丝旅游推广联盟成员单位,横向加强与其他联盟成员单位的交流,纵向加强与南京、扬州、苏州、连云港、南通等5市文旅部门的沟通,按照资源共享、品牌共创、市场共拓的原则,共同设计跨区域的“海丝”文化和旅游产品,制作多语种文化旅游宣传品,共同开展“走出去”营销战略,扩大“海丝”沿线文化和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落实省部共建协议,充分发挥海牙中国文化中心和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的窗口引领作用,通过文化展示、产品推介、非遗传播、教学研讨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外文化旅游的传播和交流工作,扎实推动与欧洲地区的深度人文交流。
五是实施亚洲旅游促进计划,进一步推动与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的交流与互动,充分发挥在海丝沿线各国设立的推广中心作用,深入挖掘江苏关联城市的文化资源,拓展新兴客源市场,根据不同客源地精准研发体现江苏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线路,做好旅游市场对接工作。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