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博物馆藏《“论语玉烛”酒筹筒》

发布日期:2021-04-21  17:25    信息来源:镇江博物馆


  【年代】唐朝

  【尺寸】通高34.2厘米,龟长24.6厘米,筒深22厘米

  【来源】1982年镇江丁卯桥窖藏出土

  【收藏单位】镇江博物馆

  【文物等级】国家一级文物

  中国是酒的故乡,随着酒的出现,各类酒具和酒席上助兴的小游戏相伴而生。大约在西周时期,筵宴上诞生了饮酒游戏——酒令,成为我国饮酒助兴的一种特有方式。

  唐朝经济发达,国家繁荣富庶,百姓安居乐业,饮酒成风,酒令自然必不可少。酒令艺术在唐朝得到极大的完善,玩法更加多种多样。

  酒令通常分雅令和通令。雅令的行令方法是先推一人为令官,或出诗句,或出对子,其他人按首令之意续令,所续必在内容与形式上相符,不然则被罚饮酒。通令的行令方法主要掷骰、抽签、划拳、猜数等。总的来说,酒令是用来罚酒,实行酒令主要的目的就是活跃饮酒时的气氛。

  1982年元旦,镇江丁卯桥金银器窖藏一次出土金银器956件,其中即有龟负“论语玉烛”酒筹筒及酒令筹、酒旗、酒纛等酒宴用具。

  众多酒器当中,龟负“论语玉烛”酒筹筒酒令筒特别引起专家的注意。这件文物由龟座和圆柱形筒两部分组成,通高34.2厘米,龟长24.6厘米,筒深22厘米。刻花处皆鎏金。龟形昂首曲尾,背部隆起,四肢内缩,五爪落地有力。龟背中央设双层仰莲,上承圆柱形酒筹筒。筒盖周饰卷边荷叶纹,顶纽饰莲花。盖侧饰以鸿雁及卷草纹、流云纹,盖纽与边沿有银链相扣。筒身正面錾双线长方框,内书“论语玉烛”四字,两边一龙一凤盘绕,衬以缠枝花叶和卷云,以鱼子纹为底。

  酒筹筒里盛放着50根银制鎏金酒令筹,筹长20.4厘米,宽1.4厘米,厚0.05厘米。所镌刻的内容,上段选录《论语》文句,下段是饮酒对象、饮酒方法和饮酒数量。所摘的《论语》语句,如“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请人伴十分”,“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律事五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放”,“出门如见大宾,劝主人五分”,“天何言哉,四时行焉,在座各劝十分”,“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上客五分”,“后生可畏,少年处五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放”等。将孔子的《论语》运用到酒令当中,虽有些牵强附会,却增加了饮酒的文化品味。

  酒令筹所列饮酒对象有三十二种。饮酒形式有饮、劝、处、放四种,其中“饮”有自饮,自酌,请人伴饮,许请两人伴饮,上主人饮,上下座饮,大户饮、大器饮、上客饮等;“劝”,有任劝、任劝两人、劝主人、劝意到、在座劝、在座各劝、劝大户、劝律录事等;“处”有官上高处、频得劝人处、恭默处、来迟处、少年处、多语处、好争令处、衣服鲜好处、新放盏处等;“放”,即不饮酒。饮酒数量分为:意到、五分(半杯)、七分(大半杯)、十分(满杯)之说,最多是四十分(四杯),结合看来,亦庄亦谐,妙趣横生。

  丁卯桥金银器窖藏共出土酒令旗8支,长28厘米,宽2.3厘米。一支上端矛形,下为圆球,长柄圆杆细长,柄上刻“力士”二字;此外7支制成竹节形,其中一支上端接焊竹叶。酒纛1支,长26.2厘米,顶端呈曲刃矛形,有缨饰,缨下设曲边旗,旗面上刻线环圈,柄为细长圆杆,柄上刻“力士”二字。唐人皇甫松在《醉乡日月》文中记载:“凡笼台,以白金为之,其中实以二十筹、二十旗、二十纛”,意思是说把行令用具的筹、旗、纛置于一器,器以银制,名作“笼台”。龟负“论语玉烛”酒筹筒当为笼台,旗、纛则为为行令的“执法工具”。

  作为中国特有的一种酒文化,酒令制度是别具一格的游戏,也是佐酒助兴、活跃宴席气氛的重要手段。后汉贾逵曾撰写《酒令》一书,白居易有诗曰:“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清代俞效培辑成《酒令丛钞》四卷。古典名著《红楼梦》中也多次写到行酒令的情节,通过酒令游戏丰富了艺术形象的生活空间。

  这组宴集行令专用器具在唐代出土文物中属首次发现,堪称娱酒器具中的极品,也是反映唐代人饮酒行令具体规范内容的珍贵实物。不难想象,当时饮酒行令既秩序井然,气氛高雅,又热闹非凡,充满欢乐与祥和,秒杀现现代各种取乐的饮酒游戏。


(马彦如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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