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1-00067 | 主题分类: | 综合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1-04-19 |
文号 | 苏文物博〔2021〕41号 | ||
名称 | 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 〈“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团委、少工委,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文物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物革发〔2021〕9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中实践体验活动方案的具体内容与要求,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省文物局会同团省委、省少工委确定了“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场馆名单(附件2)。各场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至少推荐一名优秀党员或优秀团员工作人员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少先队员科学设计活动内容。具备条件的场馆要专门开辟少先队活动空间,并将以上内容在各馆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方便引导少先队员参加开展活动。请各市文物行政部门、团委、少工委督促、指导各地按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切实发挥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革命旧址以及其他类场馆在少先队员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各市团委、少工委要结合队日活动、“六一”儿童节、少先队建队日、重大历史纪念日及节假日,充分利用各级场馆开展参访学习,培养一批“红领巾讲解员”,推动少先队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各中小学团委、少工委要指导少先队员通过“全国少工委”微信公众号申请“红领巾讲解员”电子身份证卡在场馆进行学习打卡并上传个人作品。
各地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及时总结、推广、呈报实践体验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和树立典型,努力打造形成江苏少先队实践体验活动经典品牌。
江苏省文物局联系人及电话:张静静,025-87798862
团省委、省少工委联系人及电话:曹丽丽,025-86906322
附件:1.《国家文物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物革发〔2021〕9号)
2. “党的故事我来讲——争做红领巾讲解员”实践体验活动场馆名单
江苏省文物局 共青团江苏省委 江苏省少工委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