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1-00023 主题分类: 综合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1-02-03
文号 苏文旅发〔2021〕12号
名称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03 17:04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印发年度“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和“158”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容缺受理、一网通办等机制,委托下放3个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大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改革,全年完成各类审批事项1618件,批复节庆论坛活动29件。出台《江苏省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文化市场六大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力量分赴各地明查暗访下沉督导,全省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共出动人员19.61万人次,检查各类文旅场所 7.93万余家次、办结案件2639件。推进“互联网+监管”,427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重点文化场馆、网吧、不可移动文物点2831个监控点接入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实现实时巡查、智慧监管、线上调度。优化文旅公共服务,疫情发生后,组织各级文化场馆、景区景点紧急扩增3000多个线上赏景、展览、展示、展演、阅读项目。加强导游队伍服务,全年举办各类培训6000余场次,在线学习50余万人次,累计减免导游会费近400万元。重大节假日前夕,通过扬子晚报、政务网站等平台发布近100条热门旅游线路价格,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线路。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国庆中秋假期游客满意度调查,所有指标均达80分以上。文化市场“放管服”改革获2018-2020年度省法治建设创新奖。

(二)推动文旅领域立法。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国务院新闻办网站对此作了报道,文旅部在年度全国厅局长会上专门提出表扬。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开展《江苏省民宿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联合十部门出台《关于推动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政府规章预备项目《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立法调研,形成草案文本。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编制《江苏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江苏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制定《江苏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布。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事项通过厅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风险评估和专业论证,所有决策事项均经合法性审核并经厅党组会议集体审议。落实厅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及时立卷归档,确保有据可查。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修订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文件起草单位、公文管理机构、合法性审查机构三者协同配合联动机制。落实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法律专家协助审核机制,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建议。全年制发12份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备案。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在镇江、张家港等地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召开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实施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开展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破获多起团伙案件。深化文化市场区域执法合作,牵头召开华东六省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联席会议、首届长三角文物行政执法合作联席会议。省文化和旅游厅获全省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示范单位,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两个案卷入选年度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抓好厅系统刊物、官方网站和新媒体等主要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厅官方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649件,主动公开各类文件206件。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9件,办结率100% 。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14次,发布政策解读21篇。对网民关注问题及时回应,全年共办理12345转办件473件、厅长信箱198件,办结满意度96%以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全年办理提案建议82件,主办33件、会办48件,所有反馈意见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全年处理群众来信94件,接待群众来访40余次,累计约200人。依法处理旅游投诉纠纷,全年受理旅游投诉5873件,结案5753件,为游客挽回损失1023.51万元。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不予受理2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再审案件1件。会同省检察院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围。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学法计划列入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法4次。开展厅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月活动。举办新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研修班、全省行政审批业务培训班。“民法典进景区、进宾馆活动”被纳入《民法典联动宣传教育“十进”活动实施方案》,联合省法宣办、省司法厅举办专题活动。开展“江苏微旅游”线上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活动。编印《文化和旅游法律知识100问》普法宣传手册。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培育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评选公布第七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文化和旅游法治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深化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树牢法治观念。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纳入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带头学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文旅领域法律法规,为厅系统干部作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暨形势政策报告。把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作为班子自身建设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升班子成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摆上重要位置。推动落实厅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立法文本草案、规范性文件等均由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文旅专项规划进行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实现法治建设与文旅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落实。

(三)浓厚法治氛围。倡导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把法治建设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民法典颁布以来,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民法典各项要求贯穿到文旅领域依法行政全过程,使之成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抓手,成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

(四)强化组织推进。组织制定年度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在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视频会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在乡村旅游与民宿、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艺术考级等工作中,强调要依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管。重视文旅领域立法,带队赴宜兴开展民宿立法实地调研。专题听取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放管服”改革、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等工作情况汇报。

(五)注重建章立制。把2020年作为“制度建设深化年”,推动出台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厅工作规范、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级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组织编写《廉洁风险防控手册》,以完备制度体系赋能文旅高质量发展。

(六)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文旅发展“主动仗”,在全国较早启动实施“八个暂停”防控举措,有效防止疫情通过文旅活动传播扩散。指导督导各地精准落实防控措施,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推动文旅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编制《疫情防控期间文化和旅游领域有关事务的法律指南》,梳理汇总集成“政策工具包”,开展送政策进文旅企业活动,厅主要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栏目,直面企业诉求,解读纾困政策。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文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十四五”文旅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采取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在法治化轨道上走在前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文旅领域法规体系,调研起草《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同管理等内控机制,制定出台江苏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文旅装备技术研发基地评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建立大型营业性演出并联审批机制和入境旅游等审批事项在江浙沪皖异地互认。创新旅游民宿监管体制机制,依托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加强对文旅场所的智慧监管。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文旅市场红、黑名单认定。

(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进“互联网+执法监督”“互联网+监管”,启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示范区建设。组织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开展建党100周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合作。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编制公布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组织实施,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加强领导信箱、在线查询咨询、监督投诉受理平台等建设。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完善信访、旅游投诉、行政复议处理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法典》《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编制厅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行政执法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等活动。依托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公共图书馆等平台和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作和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打造一批品牌化法治文化服务项目。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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