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21-00223 | 主题分类: | 综合工作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 生成日期: | 2021-09-30 |
文号 | 苏文物管﹝2021﹞59号 | ||
名称 | 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改委(发改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省有关部门,南京博物院: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0﹞4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省“十四五”省级一般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苏发改规划发﹝2020﹞692号)相关要求,省文物局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文物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