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000014000271Q/2020-00128 主题分类: 旅游工作
发布机构: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生成日期: 2020-08-07
文号 苏文旅传〔2020〕76号
名称 关于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保障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保障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2 09:05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文化和旅游部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暑期旅游安全工作,保障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旅游安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协同推进旅游安全和复工复产工作,支持和引导旅游企业增强安全意识,通过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为扩大旅游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夯实基础、提供保障,为促进我省旅游市场恢复和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力量。

二、聚焦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各地要继续督导A级旅游景区按照“限量、预约、错峰”要求,进一步完善门票预约管理制度,推进旅游景区预约常态化。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要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执行。要督导旅行社严格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和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将疫情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实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全覆盖、无死角。要指导旅行社不得组织游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司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并配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旅游团的餐饮安全。要督导星级饭店做好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保障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督促网吧、KTV、娱乐场所落实好各项消防措施。要重点对景区内观光车、索道、缆车、游乐等设施设备开展自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要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抓好安全责任落实。

三、加强汛期安全管理,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各地要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塌方、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区域。在危险地段增设应急呼救设施,在适当位置增设救援设备,安排救援人员。在必要情况下,应采取关闭景区、分流游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要加大对漂流等水上旅游项目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旅游企业及时关注台风、雨情预报和水情变化,必要时暂停经营活动。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要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落实已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全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要会同应急管理、银保监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旅游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充分发挥旅游保险的安全保障作用。要组织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暑期安全培训,切实把应急演练和培训沉到一线、沉到基层、沉到具体操作人员,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管理能力。

五、做好提示引导,增强安全和文明意识。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及饭店、景点LED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信息,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提醒游客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的无人岛、保护区、水库、峡谷、海滩等区域开展游览、宿营、探险等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推广“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游新方式,引导游客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六、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各地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专人值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联得上、赶得到、办得了”。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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