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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结果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20-12-02 17: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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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文化馆:

  根据《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办法》和《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0】32号)规定和要求,2020年4月至10月,经各地推荐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选,已产生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各奖项,现予以公布。

  一、“五星工程奖”获奖作品。从全省各地推荐205个舞台艺术类参评作品和507件美术类参评作品中,共评定获奖作品80个(详见附件1),其中音乐类作品23个、舞蹈类作品15个、戏剧类作品20个、曲艺类作品12个、美术类作品10件(美术绘画作品3件、书法作品7件)。

  二、“网络最佳人气作品”。本届“五星工程奖”舞台艺术类作品终评期间,开展网络直播和线上投票活动,共产生“网络最佳人气作品”20个(详见附件2),其中音乐类作品7个、舞蹈类作品4个、戏剧类作品6个、曲艺类作品3个。

  三、“优秀组织单位”。综合本届“五星工程奖”各地组织实施情况和比赛成绩,评定苏州市等8个单位为“优秀组织单位”(详见附件3)。

  希望各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文化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五星工程奖”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群众文艺繁荣发展,并有计划地组织获奖作品深入基层和农村开展惠民演出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江苏文化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获奖作品名单.doc

     2.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网络最佳人气作品”名单.doc

     3.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优秀组织单位”名单.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