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18-00015 | 主题分类: | 文化市场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文化厅 | 生成日期: | 2018-01-31 |
文号 | 苏文市〔2018〕3号 | ||
名称 | 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演出市场监管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省文化厅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全省农村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
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村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查处农村地区违法违规演出活动,整治淫秽色情低俗演出,确保不发生“脱衣舞”等内容违规演出活动,不产生重大社会事件,不引发负面舆论,营造元旦春节期间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 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重点为农村地区红白喜事、庙会集市期间“脱衣舞”等淫秽色情低俗演出。
三、 摸清底数
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对辖区内文艺表演团体、个体演出经纪人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演出市场基本状况。要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员的作用,摸清当地红白喜事、庙会集市演出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将演出活动登记造册,纳入监管范围。要将参与群众多、社会影响大的庙会集市期间演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
四、加强培训引导
徐州、宿迁和沭阳县文化行政部门春节前要对辖区内文艺表演团体负责人、个体演出经纪人轮训一遍,培训内容要包括《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以案释法,提高演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警示违法违规分子。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支部、村委会的作用,加强法规宣传,破除陈规陋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违规演出活动。
五、 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
依据《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规定,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可委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协助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第一时间掌握农村红白喜事期间演出线索,及时跟进处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农村庙会集市演出活动的现场巡查,对参与群众多、社会影响大的演出活动要到现场,在现场,震慑违法违规企图,确保演出内容依法合规。
六、 加强督查督办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职责,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设区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对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演出案件的督查督办,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省文化厅将组织暗访抽查,在暗访中发现演出秩序混乱的地区,将进行通报批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对辖区内重点地区组织不少于一轮的暗访抽查。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请依据《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农村演出市场重大案件及时报送省文化厅。并于4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至省文化厅。
联系人:傅文田 025-87798782
附件: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数据统计表
江苏省文化厅
2018年1月30日
抄送:文化部市场司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