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结果,我市范围内有121处文保单位,其中,古建筑类有近50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通知》以及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古建类文物的安全,我局以专项工作经费的形式购置了一批灭火器,合理配备到每一处,并于8月23日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做了消防培训,将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