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0000014000271Q/2017-00139 | 主题分类: | 综合工作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7-05-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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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十二五”文化发展情况统计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有四馆、市有三馆、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设施覆盖率达到95%。全省国家一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的总数居全国前列。全省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由2010年的601平方米增加到1490平方米。4个省辖市、22个县(市、区)和210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区。
艺术生产成果丰硕。实施重点剧目投入工程,与地方政府合作投入话剧《枫树林》、淮剧《小镇》等13台重点剧目。实施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和资助精品剧目50台。实施省重大主题美术创作精品工程(一、二期),创作国画14件、油画16件、版画13件、雕塑10件。在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上,中国画作品获奖数量全国第一。
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在文化部发布的全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排名跃升第二。全省共有文化法人单位10万多家,其中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6500余家。全省共有200余个文化产业园区,含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16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3个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同时建成1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4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全省拥有动漫企业300多家,其中被文化部认定享受财税优惠政策的动漫企业86家。
对外文化交流影响提升。全省共有75家企业、10个项目被商务部、文化部等五部委认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文化市场管理繁荣有序。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审批材料等9项。出动执法人员193万人次,办理各类案件约1.6万件,其中6件被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20件被评为重大案件,10件被评为执法案卷优秀奖。以治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着力点,分三期投入450万元建设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加强实时监控。在全国率先完成连锁网吧建设任务,全省连锁网吧占比从2011年的20%上升到2015年的91%,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演出总场次60万余场,其中涉外演出达30万场次。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富有成效。率先完成全省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文物点20007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登录数据位居全国前列。全省新增10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单位总数达226处,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2座,世界文化遗产3处,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4处。国家文物局确定苏州市为我国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牵头城市,南京市为我国明清城墙申遗牵头城市。8个镇、7个村被国家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新增43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1名代表性传承人和5个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省、市、县(市、区)三级共认定命名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4591个、传承人4489名,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全面建成。建成21个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25个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4个研究基地,456个非遗传习所、231个非遗展示馆(厅),设立了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以“333工程”、“五个一批”、“青年文化人才”等工程为依托,在厅系统培育37名文化艺术优秀人才,新入选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文化部优秀专家3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修订职称评审资格条件,评分更加科学合理,突出工作业绩导向。共评出正高492名、副高1418名。
文化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全省105家文艺院团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厅直属13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数1466个,其中专技岗设置总数1243个,管理岗设置总数156个,高、中、初比例达到3.6︰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