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的文物商店,一律纳入普查范围。进行普查登记的,不影响流通。一旦保管权属发生变化,在平台上相应进行变更和登记。考虑到文物商店的文物流通性比较大,在平台上进行动态管理和日常更新,符合文物商店的日常管理要求,这倒是创造了一个便利条件。文物商店当中的定级的珍贵文物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虑到文物商店的珍贵文物以下等级的文物,具有商品属性,因此其文物性质的确认,以及文物登记的范围,建议各省慎重把握。因为一旦登记在国家文物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文物藏品,就具备文物属性,在文物的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等方面就进行了确认。按照普查试点的做法,及有些地区的经验,国有文物商店收藏保管的珍贵文物,必须进行普查登记。考虑到文物等级影响到文物商店的文物是否能够向社会出售的问题,很多省份文物局先组织对文物商店的文物进行文物认定和定级。定为一二三级的文物,除必须进行普查登记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定为一般文物的,则纳入普查范围;不具备文物属性的仿品和工艺品,不进行普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