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的文物普查按照国家文物局、档案局联合通知的要求实施。各级档案馆除档案外的文物实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各省普查办登记,档案系统的文物实物在当地普查办登记,主要是指其收藏的书画,印玺,地图等各类文物实物,作为档案保管的1949年前的明清档案,民国档案,革命档案卷宗由国家档案局统一汇总。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国家档案局业务负责的主要是全国的综合档案馆,这些综合档案馆的工作按照联合通知的要求进行。而各行业和系统还保留有大量的专业档案馆,比如城建、交通、金融等系统,这些档案馆都不在国家档案馆的管理范围当中,各级普查机构在进行普查的时候,应当将其纳入。对于高校等其他机构所属的内设档案馆,由高校等机构统一纳入本单位的普查登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