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表等操作流程
【信息时间: 2013-08-05 11: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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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的普查根据省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开展。首先是以县域为单元,建立县域范围内的全国国有单位清单,清单包括各级各类国有单位,根据清单,向每个国有单位发放《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表》并保证逐一回收。
  全部回收后,对反馈的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对于反馈收藏有文物的单位,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直接由其用软件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第二种是非专业文物收藏单位的其他国有单位,需要按照隶属关系,由相应普查机构进行文物认定。即中央和省级由省级普查机构完成;地市级由地市级普查机构完成;县级国有单位由县级普查机构完成。
  在这一阶段,县级普查机构除了负责县级国有单位的文物认定和信息登录外,需要将根据县域调查的结果,对本县域范围内的中央属、省属、地市属的收藏有文物的单位信息分别发送至相应普查机构,由其开展相应的技术支持。
  在国有单位调查阶段,对于县域内容掌握重点线索的国有单位,如果在该单位反馈“未收藏有文物”的情况下,应当组织进行复查确认。
  但是第一轮普查,就是全面调查阶段,返回的材料,应该是纸质的,单位审核完后盖章反馈给普查办。